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张文华

简介:
张文华
(Zhang,Wenhua), 男 , 年龄未知 ,

原江苏省劳教局局长。

从1988年至2000年10月,张文华曾先后担任江苏省劳教局政委、局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1999年7月法轮功开始遭受江集团迫害,江苏省劳教局局长张文华为不影响自己的官职,以离婚相逼,要妻子放弃修炼法轮功。
不久将在警察卫生院当院长的妻子(北京上访被抓回后)关入南京随家仓精神病院。每天强行注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和强制睡眠13小时,致使人站坐不住,目光无法凝视。其他被公安局恶警非法劫持进精神病院的法轮功学员还被四肢绑在床上。

此事在2000年2月明慧网曝光后,国外记者到精神病院调查人权迫害情况。张匆忙将妻子转移到徐州老家精神病院继续关押,共关押四个半月。在人已无法炼功的情况下放出,并继续找专人每天寸步不离看守。同年8月下旬,张文华在北京开司法会议期间,给妻子电话哭述:“你要还想炼法轮功,我们真要离婚了!我的压力太大了……,老江给的压力太大了……。”之后,张利用便利机会让自己妻子接受洗脑,迫使其“转化”。

张文华在任江苏省劳教局局长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残酷迫害,犯下累累罪行。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00年至2001年初,约七、八百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进劳教所,在劳教局长授权下,恶人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体罚和酷刑。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逼不让睡觉,罚站十多天。这种从外表看不出伤害的体罚最终使一些学员下身完全僵硬、失去知觉,两腿无法挪步。在被上刑时,一次性常有百余人之多。在恶警使用电警棍上刑时,无论男女学员,四根警棍同时电击,一根电警棍专电敏感部位。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原江苏省劳教局局长张文华2001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四种罪名被逮捕,被判处十六年徒刑。张文华在任江苏省劳教局局长期间,江苏省许多劳教所,监狱,教养院,对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关押,残酷迫害,犯下罪行累累。

2002年3月25日,南京市建邺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张文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非法私藏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送入精神病院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强制离婚强行吃麻醉神经的药四肢铐于床上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电击罚站剥夺睡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省南京市法轮功学员惨遭江集团迫害内幕

所在单位:

江苏省劳教局江苏省劳教局
江苏省劳教局局长、党委书记 姜金兵 手机13705171001 办公室83716093 宅83709009 邮编210024
江苏省劳教局教育处处长 唐国防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29日 17:3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18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