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俊二零零六年八月任共青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二零一零年四月任茶山派出所所长;二零一四年九月任公安局副局长兼茶山派出所所长;二零一五年十月任副局长、公安局“610”主任。
林家俊在任时,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非法罚款,对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强行进行采取血样、尿检、照、录像、罚款,建恶毒档案全方位监控。
林家俊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成,使他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九江市共青区大法弟子熊水娥向世人讲真相被恶徒举报,林家俊带恶警绑架了熊水娥至共青拘留所并抄家,并勒索3万至5万,熊家人称交不出。结果熊水娥被非法送江西省女所劳教1年半放回。
二零零七年三月德安县大法弟子胡仁卓(之前被迫害,非法送九江市马家龙劳教所劳教2年)与共青区大法弟子邢辉(之前曾被迫害过,多次被非法送九江马家龙劳教3年)洪法时被德安及共青二地国保恶警盯梢后,林家俊带恶警将两位大法弟子绑架至德安看守所,后向每位家属各勒索1万元放人。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共青区大法弟子余翰妹向公安家属楼发放真相资料,被恶警汤晓辉非法举报,随之国保大队长林家俊与汤晓辉绑架了大法弟子余翰妹至共青拘留所,又转往永修县看守所,7天8夜后向家人勒索1万元放人。之后林家俊不断去余翰妹上班的共青羽绒厂保卫科,干扰余翰妹出入自由。
二零零九年六月四日,法轮功学员余翰妹,在共青市开发区江益镇发放真相数据被恶徒举报,于6月6号上班时被国保人员汤晓辉、林家俊绑架,家属先后被勒索了3万余元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