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法轮功学员毕业玲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四月二十九日,毕业玲被公安局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半。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在此期间,毕业玲曾被芦台镇政府七次非法拘禁,一到所谓的“敏感日”就被非法关押,且被勒索现金1千元。参与迫害人:宁河县芦台镇政府褚太然、方瑞田、史少权、李建潮等。
史少权谩骂、诋毁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得重病久治不愈。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18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