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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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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景民

简介:
张景民
(Zhang,Jingmin), 男 , 年龄未知 ,

户县“六一零”头目、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西安市户县检察院对十名大法学员非法起诉、由户县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开庭在两处进行,四面警察戒备森严、对外严格保密,开庭时被迫害大法学员的亲属和单位的领导统统不许旁听,秘密审判,对这十名大法学员做出有罪的非法判决,后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裁定。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学员是:

郗丽琳:原兰州商学院医师,大专学历。被判刑七年;
韩旭:甘肃省地毯进出口公司职工,本科学历。被判刑十年;
王莉:咸阳铁路段户县站职工,中专学历。被判刑八年;
王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户县支公司职工,高中学历。被判刑八年;
杨恒青:原西安科技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副厅级干部)、教授,本科学历。被判刑七年;
耿艳萍:西北航空公司职工,大专学历。被判刑七年;
方立婷:西安科技大学职工子女,大专学历。被判刑四年;
潘芳利:户县余下镇农民,初中学历。被判刑三年;
刘芳:西北工业大学教师、博士后,本科学历。被判刑三年缓期五年;
李玉华:原惠安化工厂职工。被判刑三年缓期三年。

其中八名大法学员被分别非法关押在渭南第二监狱、西安曲江监狱、西安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八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教或非法延期关押是:雷涵(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马金娥(咸阳)、王明花(户县)、肖真勇(户且)、刘俊义(户县)、徐清凤(户县)、周亚婷(户县)、张莲蕊(户县)。

其中有六名大法学员是由西安市劳教委非法决定劳教,被关押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枣子河劳教所继续迫害;另两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关押到莲湖区看守所继续迫害。

主要责任人:西安市“六一零”头目张兆云、西安市公安局长刘平、户县“六一零”头目张景民(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户县公安局局长刘志金、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恶警(审讯组组长)樊和德、户县公安局恶警(项目组成员)杨敏亮、周党普。

恶报结果:
患病

恶报描述:
陕西省户县公安局张景民同局长刘志金一起非法抓捕、迫害大法弟子,现已遭报。在2002年底急症,胆囊开刀。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调查报告

所在单位:

陕西户县610陕西户县610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5年1月27日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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