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经常在开会讲话时安排迫害任务,监控监视当地善良人员,编造撰写文章污蔑法轮功,逼迫当地善良人在电视上说违心话,把当地善良人骗到洗脑班摧残罚款,叫自己的妻子充当洗脑人员监控他人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上访鸣冤的法轮功学员刘长德、魏常宝、刘元芹(女)、刘元田(女)、刘乃雁、石增义、刘乃明、刘乃印、庞志华、刘本英(女)、刘丽丽(女)等在不同地点被恶徒于厚平和高洪斌绑架到镇派出所囚禁起来。
期间,镇里恶人袁封山、李长庆、于厚平、于凤晓(副镇长)、孙干(副书记)、高元东(财政所所长)、张健(宣传委员)等恶毒攻击法轮功,所长高洪斌还歇斯底里的用椅子腿砸法轮章,边砸边口出恶言。法轮功学员向他们讲大法真相,他们不但不听,还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不写保证书的就推到房屋外面水泥地面上暴晒,并要挟村干部对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监视居住、外出。
更为恶劣的是,镇里的中共恶徒们还组织宣传车整天到各个村里的大街小巷播放诬陷诽谤大法的恶毒新闻,还要求各村干部必须在广播喇叭重复播放有关中伤有关法轮功的录音,大造恐怖气氛,毒害寻常百姓。不仅如此,这个镇里的恶党官员硬性规定全镇干部职工写揭批、作交流、表决心,人人过关,真是“文革”再现。镇宣传委员张健还把沂南县电视台记者叫来,窜到法轮功学员刘长德、王维高等家中逼迫他们对着电视镜头说违心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