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匪首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依兰县的公检法人员积极充当帮凶,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劳教、诬判、被迫流离失所,迫害致疯、致残、致死。残酷的迫害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迫害迄今,依兰县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母亲离世;一位法轮功学员的父亲离世;两个法轮功学员的丈夫离世;两个法轮功学员的妻子离世;其中一人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连不修炼法轮功的年轻出租车司机也被诬判三年,他家中孩子正值初中毕业升高中,妻子孩子无依无靠;有十四个法轮功学员未成年的孩子因家人遭诬判失去了完整的家庭。都是依兰县公检法司人员执法犯法造成无法弥补的恶果。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省委书记王宪魁;黑龙江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厅厅长孙永波,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处处长王可立,刑侦总队总队长安庆华;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王小溪;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依兰县政法委书记杨旭;依兰县公安局局长王庆丰,副局长李柏河,国保大队队长张英铎等;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育伟,政法委副书记赵珉,“610”副主任李高阳;牡丹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闫子忠,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双城市政法委书记郭玉志;双城市公安局局长王俊岭,国保大队大队长肖继田,副队长王玉彪等;双城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凤华(原任)、王景侠(现任);双城市法院院长史山泰。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史荣先和两名法轮功学员去乡下讲真相,被村民举报,下午乘坐面包车返回依兰途中,在新立村被依兰县江湾镇派出所警察李文学等人非法拦截,警察们非法扣押了面包车。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英铎绑架,到史荣先家中非法搜查,企图劳教史荣先,罗列罪名和证据,在村民家中以前收到的法轮功真相材料三十多份凑来说是史荣先发的,编造虚假材料想劳教史荣先,最后没得逞,转押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人民币3000元,没给任何票据。
二零一零年四月,法轮功学员李桂月被依兰县道台桥镇派出所恶警王旭东等人毒打并绑架,身为国保大队队长的张英铎亲自非法审讯,他薅住李桂月的头发将她的头和脸向墙上猛烈的撞击,当时把李桂月撞得头晕眼花,鼻子鲜血直流。后来李桂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人民币一千元。
二零一零年五月,张英铎先后闯到三道岗镇中学女教师左先凤家中及其学校非法查抄,后罗织罪名将左先凤非法劳教1年半。在哈尔滨劳教所,左先凤遭受了电击、毒打等酷刑。左先凤被绑架后,张英铎带领国保大队副队长宋宇哲和三道岗镇派出所的郗景武到左先凤家中及其学校办公室非法搜查、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等个人物品。为了达到迫害左先凤的目的,张英铎、宋宇哲罗织罪名,最后伙同公安局副局长李柏河、法制科毕可多、张建平等人将左先凤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哈尔滨前进劳教所,左先凤遭受了电击、毒打、虐待等残酷的折磨,面对这一切,张英铎等人罪责难逃。
二零一零年六月,依兰县五国城派出所刘兴涛等多名恶警在大街上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费淑芹,费淑芹被非法关押五天,其单位依兰粉厂被勒索罚款一千元,粮食局被勒索两千元,家人被勒索“保金”数千元。张英铎及国保大队警察参与其中,幕后操作、指挥。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张英铎将史荣先、段淑妍、董庆兰三名老年法轮功学员掐住脖子绑架到国保大队,赤膊上阵动手打老人耳光,恐吓说要送劳教所。三老人被张英铎非法拘留十五日,每人被勒索人民币三千元。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下午三点左右,依兰县公安局江湾镇派出所恶警李文学等人开车在原土城子乡新立村非法堵截史荣先、段淑妍、董庆兰雇的面包车,将三名老年妇女掐住脖子,勒紧手铐,暴力绑架到国保大队。在对这三位老人非法审讯时,张英铎竟赤膊上阵亲自动手打她们的耳光。随后非法把她们三人绑架,同时将这台五菱之光面包车抢去。这几名妇女是雇车去县内最边远的村子“劝三退”,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恶意举报至110,110立即通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之后江湾镇派出所三名恶警奉命前去实施绑架,之后恶警又将三名法轮功学员和车一同送到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队长张英铎、副队长宋宇哲指使将三人非法拘留十五日,每人被勒索人民币三千元。并到家非法搜查。恶警张英铎、宋宇哲对三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威胁、恐吓,叫嚣不写三书,不交待实情就送劳教所。恶警张英铎、宋宇哲等人还查找面包车的车主,想以此进一步扩大迫害的范围。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在依兰县中共政法委书记杨旭、“六一零”主任徐海波、公安局局长王庆丰和副局长李柏河的策划部署下,国保大队张英铎、宋宇哲等人亲自参与和指挥县内街道社区、各单位以及各乡镇派出所到法轮功学员家中进行恐吓、骚扰和非法搜查,抢走、烧毁法轮功书籍、物品,以抓捕、关押、送洗脑班相威胁,逼迫法轮功学员签写不炼功的“保证书”。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陈志文在饭店吃饭时被依兰县五国城派出所徐富、刘兴涛等恶警绑架,张英铎等人逼迫他写保证书放弃信仰法轮功,强迫他做伪证陷害他人,并将其非法拘留15日,又勒索家属两万多元钱。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王云峰和吕慧林在道台桥镇保安村卖“福”字时,被道台桥派出所所长王旭东指使三名协警殴打、绑架,并将二人非法关押。张英铎又带人对这两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搜查,吕慧林被非法拘留十三天。王云峰被张英铎伙同王旭东等人制造伪证,非法劳教一年。在依兰县拘留半个月后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送往绥化劳教所,因查出血压高达200多,身体呈严重病态,劳教所拒收。返回依兰后,张英铎既不通知家属也不给予治疗,而是继续非法关押。后经家属的再三请求,才在被勒索了一千元钱后将王云峰接回救治。后来,王云峰的亲属向上级司法部门控告了张英铎制造伪证的违法行为,张英铎等人迫于压力,又去王云峰家让其签字,欲补办伪造材料的手续。
依兰县政法委六一零办的徐海波、徐艳,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张英铎、宋宇哲及法制科等人,身为公安人员,执法犯法,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将公民劫持拘留已构成绑架罪。掠夺公民的私有财产(面包车)已构成抢夺罪。国保大队队长张英铎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扬言要把法轮功学员全整死,结果自己年仅十八岁的儿子得鼠疫死亡,半年之后父亲也病死。
黑龙江省依兰县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向全县各单位下发一个加重迫害法轮功的邪恶通知:内容是要求各单 位在两节、两会期间,为实现所谓“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零事故”,从而非法监控法轮功学员,阻碍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资料和讲真相。要求各单位对全县真 相资料进行清理,新年期间,每天都要向610报告关于法轮功的情况,并以通报批评和处罚的手段威胁强迫各单位参与迫害。依兰县610一直积极参与迫害,每逢节假日和所谓的敏感期,就不断的向全县各单位下发文件,恶毒污蔑法轮功,强迫各单位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使众多的善良民众无故被抓、被打、被高额罚款和遭受酷刑折磨,致使数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家庭破散。主要参与迫害的有:依兰县政法委书记杨旭、 610办公室主任徐海波、依兰县公安局王庆丰、李柏河、张英铎等人。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依兰县达连河镇气化厂职工家属杨秀珍被气化厂公安处绑架到依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张英铎、宋宇哲等人强行将杨秀珍非法行政拘留十日。
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下午,依兰县法轮功学员王云峰正在地里干农活,张英铎带领五六个警察再次将其强行抓走。借口是重新给王云峰检查身体状况,其真实目的是将王云峰再次送入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中午,国保大队队长张英铎伙同达连河镇中煤龙化气化厂公安处恶警共五人,突然闯到王志革和于莉萨家非法抄家搜查,当时王志革下夜班后正在家睡觉。恶警们抢走王志革的计算机、手机、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并把王志革绑架到依兰县看守所再次非法关押。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张英铎等人还是伙同哈尔滨劳教局将王志革非法劳教一年半。 同年九月一日,张英铎带领多名警察到依兰县达连河镇法轮功学员邱宇芹家非法搜查,抢走法轮功书籍、资料等许多私人物品,并欲强行绑架邱宇芹,现在邱宇芹被迫害的流离失所。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依兰县法轮功学员费淑芹、周岩、马慧、李洪超去看望一位身体有病的朋友,这本是人之常情,然而张英铎却带领一帮警察毫无理由的将这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公安局,并同时抢走多本法轮功书籍,后在家人的多方营救下,每人被勒索五百元钱后才被释放。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依兰县国保大队队长张英铎带领多名警察将法轮功学员丁学平、李慧慧等五人绑架到公安局,并同时对他们非法抄家搜查,抢走法轮功书籍、数据、mp3、mp5和计算机等许多私人物品。当晚,张英铎、宋宇哲、魏占全和国保大队、刑侦大队的多名警察又对这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连十几岁的小女孩都遭到了毒打。
在整个绑架迫害过程中,张英铎亲自布置、亲自蹲坑监视,亲自指挥并动手参与绑架、刑讯逼供,为迫害好人可谓不遗余力。而且为了掩盖他们见不得人的恶行,张英铎等人还谎称是黑社会,当被质问为何迫害好人时,张英铎称自己就是坏人,就是干坏事的,不怕遭报应。
法轮功学员史荣先被绑架后,张英铎将患有严重心脏病的她未经体检直接填写成健康;并在抄家绑架都没有找到任何材料的情况下,将村民家中以前收到的法轮功真相材料三十多份凑来,为了将史荣先劳教。
法轮功学员王云峰已被折磨的高血压且发著高烧,张英铎将他填写成健康,连同制造的伪证一起,报非法劳教。
在对法轮功学员绑架的过程中,张英铎等人始终没有出示任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律手续,抄家搜查时也没有出示搜查证,查扣车辆和物品也没有出具扣押清单,就更谈不上当事人签字认可了。绑架法轮功学员后,为了勒索钱财,张英铎等人往往以劳教相威胁,逼的家属只得请客、送礼、四处托人。 张英铎等人暗中索取了多少钱财暂无法统计,仅从明面上公开勒索的罚款,八名法轮功学员就被勒索四万多元,而且这些钱也没有给开任何收据。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张英铎等几十人闯入郭晶芬家中,抢走了电视、电脑等贵重物品,还疯狂砸了大法师父的像片,强行绑架郭晶芬时,连袜子和外裤都没让她穿。郭晶芬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三天后,张英铎给学员左仙凤打电话,诱骗她到县公安局去后,将其绑架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张英铎、宋宇哲、郝剑飞到看守所对左先凤刑讯逼供,对左先凤薅头发、打耳光,脸都被打肿了,头发掉一地。张并扬言要判左仙凤的刑。左仙凤才劳教释放,现又惨遭野蛮灌食。七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张英铎、宋宇泽、郝建飞到拘留所,要给先凤验DNA(基因),左先凤不配合,宋宇泽和郝建飞把左先凤强行按到椅子上,使劲掰着她的胳膊,张英铎用力的掐住左先凤的腮,想迫使她张嘴,好用棉签取她嘴里的上皮组织,左先凤就是不张嘴,张英铎竟用木头撬,还不能得逞,就使劲打她耳光,并狂叫:“劳教所迫害你,我比劳教所更狠,今天我迫害死你。”不知打了多少耳光,他见达不到目地,就拽着左先凤的头发抡她,之后又把左先凤按倒在地上,张英铎跪在她的左胳膊上,宋宇泽和郝建飞按着她的头和另一只胳膊,张英铎把左先凤的鼻子和嘴都捂死,试图逼她张嘴,左先凤被折磨的有气无力,躺在地上不能动,三个恶警见状才停手。整个暴力过程有半个小时左右,喊骂声、打人声,那些被关在拘留所号房里的人都听的清清楚楚,拘留所的狱警没有一个露面制止这种暴行,直到左先凤被折磨的躺在地上不能动了,拘留所所长孙长林才出现。当时在场的还有广播电视局的三个人员,张英铎当着在场的人对左先凤说:“谁看见我打你了?谁能作证啊?我气死你……”左先凤自被绑架就开始绝食抵制迫害,十天内她没有吃一口饭。左先凤已回到家中。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左仙凤被恶警张英铎送到前进劳教所非法劳教,劳教期为一年半。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依兰县公安局、方正县公安局统一行动,对依兰县内、达连河镇、三道岗镇、道台桥镇、团山子镇,按事先拟好的名单大肆抓捕。由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处处长亲自到依兰县指挥,通过特务手段获取法轮功学员的手机号码,每半个小时一次跟踪定位,对不知道其手机号码的法轮功学员,就到住家附近蹲坑。一伙伙警察、便衣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的家,骚扰、围困、抄家、抢劫、胁迫、绑架。据不完全统计,共有六十一人被非法抄家、绑架、审讯、拘留、骚扰、围困、流离失所。通河县七人,方正县十七人,勃利县二人,依兰县三十五人。在六十一人中有十四人被非法判刑,十五人被非法拘留,十一人被骚扰,十人流离失所,二人被围困,二人拘留后又送到洗脑班,通河县七人受迫害情况不明。同年三月三十一日晚六点三十分左右,依兰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王庆丰亲自出马,带着国保大队长张英铎,县610主任徐海波,法制科杨科长,刑侦大队李队长,其余的是哈尔滨市国保大队共十余人绑架汪家荣到依兰县看守所。八月二十一日,费淑芹、吕凤云、陈艳、姜连英遭非法庭审。法院有目地地安排了各个小区居委会主任来参加旁听,还有黑龙江省公、检、法、司、政法委、“610”、省法制培训中心(黑监狱)的人,依兰县公、检、法、司、政法委、“610”、的人也参加旁听共有一百多人参加。“610”的头子徐海波、公安局副局长李柏河、法院副院长孙柏庆亲自坐镇、指挥国保队长张英铎和他的属下郑军等带着很多便衣在法院周围偷偷巡视、录像。十月,依兰县十四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判刑,刑期从三年至十三年,其中包括几名六、七十岁的老人。费淑芹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莫志奎、张惠娟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左振岐、吕凤云被非法判刑六年,孙文富、张金库、陈艳、刘凤成、孟凡影、段淑岩被非法判刑五年,姜连英、徐峰、李大朋被非法判三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陈继忠在依兰县邮局邮寄控告状,要求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办江泽民,给法轮功学员以司法公正。据悉,这次绑架与此有关。同年八月二十八日晚,被迫害身体虚弱、耳目失聪、孤身一人的法轮功学员陈继忠老人,被依兰县六一零徐海波、依兰县公安局长副局长孙伟和国保大队张英铎操控的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依兰县第二看守所。十二月八日左先凤在单位被方正县国保大队长白文杰伙同依兰县国保大队张英铎和三道岗派出所张建华再次绑架到方正县公安局。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早上,依兰县国保大队长张英铎将三道岗法轮功学员郭晶芬、赵淑香绑架。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依兰县公安局对依兰县、桦川县两地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施凤兰被绑架时被迫害生命垂危“取保”回家,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被依兰国保张英铎带去哈尔滨体检,后各看守所拒收,非法把施凤兰关押在公安医院。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左右,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任锐忱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赵忠超等人,在依兰县江北宾馆操控依兰县公安局出动大量警察,毫无因由的抓捕法轮功学员张久慧等二十多人。其中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目前仍被非法关押。
当天下午,四个便衣警察闯到张久慧母亲家门口,欲绑架张久慧,她母亲从外面回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被警察抢走房门钥匙,并在国保大队大队长张英铎指使下,将史荣先绑架到公安局。
二零一九年三月至四月上旬,黑龙江省专案组刑事拘留4名涉及一九九九年一起黑社会杀人命案的公检法人员:依兰县法院法警队长高振伦(二零一九年三月)、依兰县检察院副院长张广志(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依兰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柏和(河)及国保队长张英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命案发生时,李佰和是依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张英铎是刑侦中队长,张广志是依兰县检察院批捕科科长,高振伦是依兰县法院代理审判员。一般案件追诉期为二十年,逾期不究,但此案不仅被追究,还由中央督办由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