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应征1956年10月生,现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1997年4月起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中共党组成员;2004年8月调至湖北省检察院任副检察长、中共党组成员、中共检察委员会委员;2006年11月任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2007年1月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前任张河洁,1997年3月~2007年1月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上述2人均参与指挥对徐祥兰等武汉市数百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对其导致的严重后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法轮功学员孙金芳,女,57岁,住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江汉村20号,原武汉市中心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已退休。2005年4月4日被抓,2006年9月28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以(2006)武刑初字第190号判决书非法判2年6个月。3个月后,湖北省高级法院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以(2006)鄂刑二终字第200号裁定书非法维持原判。被非法关押于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四监区四分监区。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市检察院检察员付建中;参与此案迫害的责任人。
孙应征在湖北省武汉市政法系统工作期间,参与指挥对徐祥兰等武汉市数百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使武汉市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孙应征负有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