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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子忠


闫子忠


闫子忠

简介:
闫子忠
(Yan,Zizhong), 男 , 61岁 ,

黑龙江省公安厅原巡视员。曾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副厅长等职。黑龙江省密山市人。

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今(二零一三年二月),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闫子忠是分管公安局和司法局等的副市长。

闫子忠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就布置了对法轮功学员新一轮的迫害任务,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仅二零一一年牡丹江市就有刘雪琴等至少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和判刑。

闫子忠上任伊始,妄图通过跟踪,电话监控等手段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据悉,闫子忠亲自下令劫持董淑艳。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下午四点半,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杨丹蓓、彭福明带三至四名警察,绑架了正在家中的董淑艳,把其家翻的乱七八糟,并掠走电脑、打印机等个人物品。

牡丹江市操控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头目有: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育伟、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赵珉、牡丹江市副市长和公安局长闫子忠、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副头目李高阳等。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省委书记王宪魁;黑龙江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厅厅长孙永波,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处处长王可立,刑侦总队总队长安庆华;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王小溪;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依兰县政法委书记杨旭;依兰县公安局局长王庆丰,副局长李柏河,国保大队队长张英铎等;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育伟,政法委副书记赵珉,“610”副主任李高阳;牡丹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闫子忠,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双城市政法委书记郭玉志;双城市公安局局长王俊岭,国保大队大队长肖继田,副队长王玉彪等;双城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凤华(原任)、王景侠(现任);双城市法院院长史山泰。

闫子忠,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后,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一)高一喜被酷刑致死,疑被活体摘除器官
高一喜,男,时年45岁,穆棱市(县级)穆棱镇河北村人。被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现已撤并为西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队警察绑架,十天后离奇死亡,从各种现象上表明:高一喜的离奇死亡与活体摘取器官有关。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高一喜和在穆棱市下城子火车站工作的妻子孙凤霞,被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大队警察绑架,私家车被警察扣押,家中数万元现金在抄家过程中不翼而飞。牡丹江先锋公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副队长吕洪峰、刑警队队长于洋、市国保大队长李学军、马群等人对在办案过程中抢劫的数万元现金先互相推诿,后矢口否认。后来,竟以解剖尸体为障眼法,妄图销毁导致高一喜死亡以及他可能被活摘器官的一切证据。

高一喜的遗体被送到牡丹江市四道火葬场解剖室。警察不让他女儿看遗体,直到他女儿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他们,一直哭一直哭,哭得嘴都出血了,才被反绑着手臂,让她远远见一眼父亲遗容。高一喜的遗体双目圆睁,眼角有泪痕,头部有瘀青;左手往左撇,右手抬高一点往右撇,紧握双拳,手指甲是青紫色,双腕铐痕明显;且身体已经僵硬,胸部鼓起,腹部特别瘪,后背往起翘没有贴到床板上;有明显的绳子捆绑的痕迹,小腿有六个明显的针眼。

警察在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声称解剖了高一喜的遗体,还把其妻孙凤霞当成人质作为火化高一喜遗体的筹码。

高一喜家人聘请律师准备立案,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市公安局先峰分局、市公安医院等有关内部单位到家里,哄骗家人,想以小单位赔钱的方式逃脱法律制裁。家人不答应,他们就阻拦律师立案。

高一喜妻子孙凤霞在国内外正义人士的持续关注下被取保候审。高一喜八十多岁老母亲姜自香在悲愤中离世,高一喜的二姐高秀清从北京回牡丹江给弟弟高一喜鸣冤,讨回公道,遭到牡丹江公安国保的不断迫害,二次被非法行政拘留,多次遭到骚扰。

(二)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刑
1、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牡丹江警察采用特务手段,跟踪、监听、偷拍法轮功学员,然后实施暴力绑架、抄家抢劫。恶警按照黑名单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孙发、赵莲英、刘楠、赵京春、赵玉杰、孙桂芝等。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法轮功学员们不签字,不配合邪恶,构陷材料被打回国保二支队。韩秀芳、刘春兰、孙发、赵莲英、宫呈阁被非法判刑

2、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晚七点多钟,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李学军同一个便衣来到张玉堂家楼下,把张玉堂家电闸开关拉断。当张玉堂下楼检查电闸开关时,躲在暗处的李学军两人趁机闯进张玉堂家,将张玉堂和张翠英(张玉堂妻子)绑架,同时抄家还抢走了价值三万元的财物。当天被绑架的还有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和赵欣(关日安妻子)。爱民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玉堂、关日安先后六次非法开庭,法庭之上,六十二岁的张玉堂曾被折磨的当庭剧烈呕吐三次,关日安的手腕被手铐铐的鲜血直流。俩人遭受了种种酷刑折磨后,双双被冤判五年半。

3、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四日下午在铁岭河市场上,牡丹江市区金凤英和铁岭镇四道村的张玉良、姜月梅夫妇,被阳明区铁岭河警务室朱澄华、张绍杰等警察没理由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十多本大法书籍、一些真相资料(包括光盘)、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三人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涉案警察朱澄华在非法审讯时,双手同时猛击近七十岁的张玉良老人的双耳,踢张玉良疼痛的双腿等方式折磨老人。朱澄华还对当事人金凤英女士多次殴打头部,用膝盖对金凤英腹部猛击,致使金凤英事后头痛腹痛多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持续八次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六十八岁的张玉良老人、妻子姜月梅和金凤英女士非法开庭。每次开庭牡丹江市政法委人员和“六一零”综合科科长朱家滨及阳明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宇等人都到阳明区法院操控、参与非法庭审;法院门前遍布警车警察,所谓公开庭审只允许两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席坐满了社区和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国保等人。当张玉良被判刑绑架到监狱时,黑龙江省“六一零”派专人到监狱亲自指挥迫害张玉良。

(三)配合六一零办洗脑班,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
闫子忠任公安局长期间,解体了很长时间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又死灰复燃了,牡丹江国保配合牡丹江“六一零”大肆绑架牡丹江和牡丹江下辖县级市的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实施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国保警察拿着名单来到宁安市(县级),在宁安国保警察和派出所警察的带领下按名单绑架法轮功学员,分别绑架了在单位和家里的法轮功学员,并且实施非法抄家。(具体绑架人见表十)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海林市新安镇东和村法轮功学员李学花在市场卖菜时,被新安派出所所长胡贵全、杜春海等四、五人伙同海林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及非法审讯。家属随后去要人,国保大队和“六一零”相互推诿,又迅速将李学花送往牡丹江洗脑班迫害。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黑龙江省公安厅原巡视员闫子忠严重违法,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被立案调查。

迫害证据文件:
闫子忠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更多信息:1999.03 省公安厅经侦处处长
1999.03—2004.02 省公安厅刑侦处处长(其间:2001.03—2001.07黑龙江省委党校中青年正处级干部班学习)
2004.02—2010.07 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刑侦总队总队长
2010.07—2016.10 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6.10—2018.02 省公安厅巡视员
2018.02 退休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电话监控绑架/劫持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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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牡丹江市公安局牡丹江市公安局
韩 建--办6924236宅6282015
李福成--办6930185宅6259618
李东泉--办6282216宅6939163
孙庆丰--办6923158
牡丹江市公安局:
0453--6924236、6930185/6282216、6923158、6927339、6918155、6282413、6282360
局长赵金成:13314636111
杨饶林 6282316 、13904530778
张成彬 6282416 、13504533068
李东泉 6282318、 13766669088
李怀岩 6282312 、13904838383
江滨  6282409 、1383637999
谢斌英 6282322、 13945360111
杨阳  6282216 、13904536126
于光  6282221、 13394530333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0453-6282523 ,6282520,
队长:李哲
成员:彭福明 杨丹蓓 李学君 刘君 乔平
牡丹江公安局国保二大队长杨丹培电话: 0453 6282526
牡丹江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手机李哲电话:13604831098
牡丹江公安局国保恶警彭福明电话:13845344344
牡丹江公安局国保办公室电话: 0453 8777444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日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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