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黑龙江省汤原县公、检、法等部门卖力的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 “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命令,原公安局局长徐长富,原国保大队队长周铁刚等人甘愿充当中共的打手,使该县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抄家、罚款、开除,敲诈勒索。有许多法轮功学员遭受过奴役、暴打、开飞机、吊铐、灌浓盐水、钢针扎、皮鞋踢、电棍电、凉水冻、打火机烧等酷刑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晚六点多钟,黑金河乡派出所警察与汤原县610办公室人员,共八人闖入法輪功學員隋春家中非法搜索,最后搜到一本《明慧周刊》就將隋春帶回公安局送到刑警队严审。
在公安局长徐长富的授权下,副局长杨金山下令说:“不管用什么刑法,只要能撬开她的嘴就行,打死算自杀,让她血溅刑警队。我就不信她能过了这一关,就是大男人这么整,到时候也得乖乖地交代。”
徐长富在汤原县公安局任职期间,从1999年7-20之后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在任职期间共有多名大法弟子被判刑,最长的10年,大法弟子40余人次被非法劳教,据不完全统计被罚款20万元。
徐长富的恶行祸及了后代,他唯一的儿子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身亡。他儿子开的是宝马车,宝马车的前后气囊都没能保住他的命,而车上其他人却没生命危险。他看到儿子车祸死亡时惨状,当时就昏死了过去。
徐长富现已调离汤原县公安局到佳木斯交警大队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