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至十一日,保定市北市区“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把二十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原七一小学强制洗脑。办班第一天,北市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高剑锋声称,这个班是长期的,必须批判法轮功,写“保证书”,交一千块钱才能放人,否则就劳教、判刑。
北市区“六一零”洗脑班,除一人致死外,还有三人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中一人昏迷不醒。参与迫害者:王珽玖,男,保定市委书记;张××,男,四十来岁;徐秀娟,女,北市区组织部副部长;高剑锋,男,北市区“六一零”主任;吕冠江,男,北市区公安分局原政保科长;金庄乡政府、派出所、银定庄村委会、办事处、居委会有关人员;退伍兵张金龙、宋民等。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保卫科长谷世民叫他去一下,他到那进屋一看,有三个警察,其中一男一女是北市区分局政保科的不知姓名,另一个是五四路派出所副所长石宏伟。石宏伟他们又说:“去北京天安门是扰乱社会治安,国家不准炼法轮功,你去天安门喊法轮大法好就是违法”。蔡志刚又跟他们说:“没有法律规定北京天安门不准人去,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准炼,更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在天安门说什么话犯法。”他们看蔡志刚不配合,经请示北市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吕冠江后,就把他强行带到了五四路派出所。继续让他写悔过书,保证不再去北京,他依然拒绝。他们就跟蔡志刚讲:如果坚持不写就要刑事拘留他,并让他签字,他也没签。最后蔡志刚被非法关进了保定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