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韩敬权

简介:
韩敬权
(Han,Jingquan),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政协招待处书记。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那天,法轮功学员杨银桥(河北省政协招待处退休职工)及家人因想接被非法关押的表姐王月霞回家,横遭当地石家庄市“六一零”、派出所、街道及工作单位河北政协招待处的绑架和勒索。在当地“六一零”的操控下,杨银桥的单位扣发她每月六百元的退休生活金和个人在上班期间借给单位的一万元现金、五百元风险金。迄今(2011.1.11)河北政协招待处蛮横的不归还,还企图绑架家人。杨银乔与单位多次交涉不成,上诉到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

二零零四年,杨银乔的单位──河北省政协招待处因搞三产,资金周转困难,向职工借钱,言明付百分之十利息,半年结付一次,也就是四月份一次、十月份一次,杨银乔当时借给单位一万元现金,之后一直正常支付利息。二零零九年,单位不法人员藉口杨银乔到监狱接炼法轮功的亲戚出狱,突然冻结杨银乔的利息、工资生活费及风险抵押金五百元。他和家人多次到单位协商,单位相关人员不但没说正经话,还威胁让派出所、“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绑架她,杨银乔只好上诉到新华区法院,要求公正解决。
法院正式立案,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上午九点开庭,法官当时就要解决,省政协招待处书记韩警权先是蛮横不讲理,叫法院到他会计那去以他的说法为准,杨银乔提醒他摆正关系,到了法院应该以法律为准,他在单位是官在这什么都不是,被告怎么还能指挥法院呢。后来韩警权百般耍赖,要么一问三不知,要么说出钱下不了帐,后又说做不了主下午再给答覆(其实他在拖延时间,实施他们策划好的阴谋)。最后法院决定下午解决。

就在杨银乔刚要离开时,突然冲出七、八个大汉,将杨银乔从法院架了出来,招了大批民众观看,强行把她拉到了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路派出所,并非法抄了她的家。新华区副主任刘浩杰在现场又踩又骂,要强行抬杨银乔到洗脑班洗脑,杨银乔拚命抗争,撞墙昏迷,她儿子见母亲昏迷,急得大喊。一伙人才赶紧用担架把杨银乔抬上救护车送进医院,儿子见他妈活过来了,不想让妈妈再出现意外,禁止大夫给他妈瞎打针,强行把他妈背走了。

回家后杨银乔几天不吃不喝,处于半昏迷状态,她丈夫从北京出差回来,见她这样,一家人抱着哭成一团。杨银乔家有三个近八十岁的老人(其中一个还是残疾),一个五十多岁弱智的哥哥,几个老人非要去找杨银乔单位或派出所。

最近法院又通知杨银乔撤诉或重新起诉或不要利息,不知耍什么手段。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号上午正式开庭。单位书记韩敬权又以杨银桥修炼法轮功为借口,勾结新华区610副主任刘浩杰和当地的多名警察,公然在法庭上,将追讨欠款案的原告杨银桥绑架、非法抄家,监禁在北苑派出所,一直逼迫杨银桥写“保证”,直到杨银桥晕死过去才作罢。


恶报结果:
祸及亲人(亲人其它恶报)

恶报描述:
河北省政协招待处书记。

杨银巧丈夫的单位空军四站厂政治处主任马健帮,与河北省政协招待处书记韩敬权,在压力面前,选择了配合迫害杨银巧一家,开始对一个无辜的家庭落井下石。他们利用手中权力制造恐怖,逼迫二十多年生活在一起的夫妻离婚,强制一个和睦的家庭妻离子散,不断骚扰杨银巧年迈的老人和亲戚朋友,并扣发了杨银巧每月几百元的生活费、风险金和单位困难时,她借给单位的一万元现金,这是她全家省吃俭用积攒的全部积蓄。

韩敬权不但不思过,还一意孤行,把大法弟子的劝善良言当作证据和骚扰,直到自己的行为也殃及到家人,他的妻子不久也得了癌症。就这样,韩敬权还要将一个把“真、善、忍”当作理念的善良职工驱逐单位。总不能把前车之路当作对自己的教训,非得走到不见棺材不掉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地步。 最终坚持走了法律程序,法院立案受理正式开庭,直到终审,韩敬权败诉。几次的判决足以让人看清,谁触犯了宪法和法律,谁面临着被法律追究的责任,做事不先思而后行最终害人害己。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绑架/劫持抄家非法关押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安、政法委、610人员遭恶报
杨银乔讨薪上诉法院 遭员警殴打
杨银桥被单位无理扣押生活费已近两年

所在单位:

河北省政协招待处河北省政协招待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岗大街市庄路57号 邮编:050071
处长:邹立功、办公室电话:0311-85987688 手机-13333010100
书记:韩敬权、办公室电话:0311-85987658 手机-13931126277
胡五臣-13703212288
总机:0311-85987666转 李春国 杨小林 李立辉 李勇 许恩国 郭婷婷 董丽娟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12日 03:04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18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