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当地610的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尹俊卿(沧州机务段退休职工)家人进行威胁,施加压力。为了减轻家人的负担,尹俊卿被迫和老伴从沧州回到老家。
二零零二年九月,司法局郭强和派出所不法人员五、六个人到尹俊卿家抄家,抄走大法书和资料,逼迫他写保证书之类的东西;尹俊卿和他们讲道理,他们就强行要把他带走,被本村书记、村长劝阻下。但他们仍不死心,不一会儿又回来抓捕尹俊卿,他已经离开了家。恶警当天从下午到晚上共五、六次到家抓捕尹俊卿,未得逞。这样的迫害,尹俊卿老伴精神上受到很大压力,导致病情急剧加重。
二零零六年六月份的一天,梁村乡书记刘国青带领派出所两个不法人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用欺骗的手段把尹俊卿绑架到派出所,强迫写保证书;同年的四月、五月,司法局郭强和两个姓李的经常到他家骚扰,使他老伴精神上受到极其严重的刺激,曾多次离家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