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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绪


王维绪2

简介:
王维绪
(Wang,Weixu), 男 , 65岁 ,

汉族,山东蓬莱人,哈爾濱市政法委。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哈尔滨市警察绑架了年逾七旬的法轮功学员赵云古、刘淑梅夫妇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陈丽云。宾县检察院已对这三位法轮功学员予以非法批捕,图谋起诉三人。

这次迫害是哈市公安局一手策划并指挥的,其幕后黑手是哈市政法委头子王维绪,行恶者是哈市公安局七处警察和宾县公安局以国保大队队长刘建华为首的数名警察,以及宾州镇西城派出所的警察。据了解,哈市公安局七处的警察已在宾县秘密跟踪赵云古、刘淑梅、陈丽云很长时间。他们的行动极其诡秘,身着便衣,利用最先进的监控设备监听三个人的手机。

王维绪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就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政法委书记,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直到二零一二年一月转任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闲职等待退休。

王维绪任职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政法委书记期间,死心塌地的执行江泽民的“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的指示,指挥哈尔滨市各级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部门,动用一切邪恶手段,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疯狂的群体虐杀。王维绪任职期间,哈尔滨市至少有16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王维绪迫害法轮功的恶行见明慧网《冰城血难》。据明慧网《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全国273个城市,哈尔滨市有16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臭名第一。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据二零二四年一月六日黑龙江省消息,原哈尔滨市中共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王维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和调查。

迫害证据文件:
王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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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原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王维绪遭恶报
哈尔滨市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所在单位:

哈尔滨市政法委哈尔滨市政法委
地址:道里区兆麟街123号,邮编:150010,
办公电话:0451-84696348
书记:任锐忱
副书记:刘宜俭13603655527;锡东升(兼综合办主任)办45184696346、13945168077;刘英辉(兼市610防范办主任)13845406222。
省防范办公室(“610 办公室”)
主任:石兰波
副主任:刘伟国、李孝军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4年1月11日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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