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有人举报原单位领导层贪腐问题,上级纪检工作组到单位查帐,事实是单位做了两套帐,一套内部帐,一套外部帐,当时工作组都是通过党办主任王维信找人谈话了解情况。王维信为了掩盖与和他有利益关系的杨旭生副总的贪污事实,逃避法律追究责任,栽赃陷害本单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把罪责都嫁祸到任财务工作的法轮功学员身上。
同时单位煽动职工对法轮功的仇视,对职工说,因为毕代红去北京上访被抓,拿不到年度精神文明奖,使得一些职工对单位里的几个学员非常不满。
单位里有三位法轮功学员,学员甲是财务处长,从未因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曾主动放弃数十万元的办公楼装修工程回扣,为公司节省了大量成本。学员乙与毕代红也先后在单位下属宾馆任财务部经理。
二零零零年年度考核时,毕代红在部门内被同事一致评为工作称职杨旭生卻说“她炼法轮功去北京上访,不管工作做的多么好,都不能给称职”。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连续两年杨副总都给毕代红不称职的评定。按单位管理条例,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单位可以辞退,所以就对毕代红说:“我们可以辞退你,但你说不修炼法轮功,我们可以考虑不辞退你。”单位党委书记李德元也要求毕代红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李德元在单位里多次污蔑法轮功,非要毕代红先写决裂声明,才能考虑是否保留公职,还说知道你家里只有你一个人有工资收入,还要养育两个孩子,你就快声明吧。毕代红断然拒绝,就这样被单位无理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