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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廷


李嘉廷


李嘉廷


李嘉廷受审

简介:
李嘉廷
(Li,Jiating), 男 , 67岁 ,

原云南省省长,彝族。

李嘉廷,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参加工作,一九九五年由中共邪党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省长助理,调任中共邪党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省长。

李嘉廷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一年六月辞去省长职务为止,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一年多的时间里,与邪党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政法委书记秦光荣、省委副书记王天玺(云南主管打压法轮功的“610”的总头目)等一起在云南极力迫害法轮功。从政府行政组织、经费等对这场迫害给予了充分支持配合。迫害法轮功初期云南省政府一次就拨出四百万元作为所谓“转化”启动专项经费。

在其任职期间,已知孔庆黄、陆建忠、王星、蔡邦花、谭再芝、李郝晓、何美华、杨王芬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数十人被判刑,近二百人被劳教,被抄家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很多家庭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迫害还导致许多家庭常人不堪受辱,气恨而亡。

善恶必报是天理,李嘉廷迫害善良的恶行必遭天谴: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李嘉廷被刑拘,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李嘉廷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总计折合人民币一千八百多万元的受贿罪,判处李嘉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恶报还殃及其身为奥迪汽车云南总代理的儿子李勃也被有关部门抓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妻子王骁也被列为调查对象,并于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六日在家中卫生间的热水器上上吊自杀身亡。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法轮功-云南十八名高官相继遭恶报
迫害法轮功-116名省委、市委正副书记遭恶报实录(图)
云南风雨十二年(七)--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
云南风雨十二年(二)

所在单位:

云南省政府云南省政府
李嘉廷,男,一九四四年四月生,彝族,云南石屏人。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任云南省省长。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6年3月28日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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