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刘宁接金国新任国保大队长,二零一七年调任到咸宁市公安局;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任咸宁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二零二一年接替邹誉任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
恶警刘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陶席珍、黄秋珍、袁智勇等等。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上午,温泉公安分局程乐斌、刘宁、岔路口派出所所长张会龙、一号桥片警、咸宁市广播电视局、温泉铁路疗养院保卫科等八、九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家,在光天化日之下抢走了陶席珍家中的卫星电视接收器。法轮功学员刘云霞、吴娴意等也遭到骚扰。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咸宁市副市长王济民、610徐孟良、政法委书记董国祥、王甫香,市公安局邹誉,温泉分局程乐斌、刘宁、刘颖、温泉镇办事处李志华等人,参与指使设立洗脑班位置为咸宁市温泉(天照生态农庄),迫害咸宁市县的法轮功学员,扩大了迫害范围。
现遭过该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陶席珍(温泉)、杨晓华(温泉)、杨彩云(咸安)、章红萍(温泉)、章建(咸安)、黎胜丽(通城县)、李玄刚(赤壁)、张青文(嘉鱼县)、李艳荷(通城县)九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以咸宁市国保支队邹誉、刘宁为首的恶警闯入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胡伟的家,到处翻箱倒柜,还在当天把胡伟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咸宁市警察绑架了在湖北同济中心医院中药房上班的徐长虹。
绑架徐长虹的是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咸宁市公安局邹誉和三名恶警,他们在湖北同济中心医院保卫科人员吕学余带领下,将正在上班的徐长虹绑架,并从他身上抢去钥匙。随后吕学余和温泉分局两恶警私闯民宅,抄了徐长虹的家。
下午大约四点左右,邹誉等四人在咸宁市农科院办公室主任带领下,又到徐长虹岳父家非法抄家,将院子铁门打开,其中二人先在门口,发现徐长虹的妻子在家,就假装小区人员将门骗开,随后立即又闯进去俩人。
其中一高个子刘宁说:“我们是公安局的,徐长虹已被送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现在到这里看看。”恶警说是看看,随即把家里翻的一塌糊涂,还将徐长虹妻子的包打开抢走了30多元现金。
其中一矮胖恶警不听徐长虹妻子的劝告,狠狠地将师父法像摔在地上,玻璃碎片满地都是。这个恶警在离开时还将后门对联狠狠撕破,说是反动对联。其中一中等个子的恶警还威胁徐长虹的妻子。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上午八点多钟,陶席珍女士被闯入她家中的十多个警察绑架。被戴上手铐的她被四个警察抬上车,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陶席珍不配合,开始绝食反迫害。
陶席珍的女儿去找国保大队长刘宁,却找不到。门卫说,刘宁没走,他的车还在这儿呢。第二天再去找刘宁,门卫告知说不让进。陶席珍的家人至今没见到她本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非法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陶席珍下“逮捕令”,咸安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到温泉分局。温泉分局警察还不死心,多次找法轮功学员,企图捏造假证据,继续迫害陶席珍。国保大队长刘宁及“610”的姚雄,要挟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要挟法轮功学员配合做证人,都被严词拒绝。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咸宁市610副主任姚雄、国保大队长刘宁到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黄芬芳家中,用诈骗的流氓手段诱惑黄芬芳,说什么陶席珍交代“资料是黄芬芳给的”,要求黄芬芳做证人,企图捏造证据,继续迫害陶席珍。姚雄、刘宁在她的家中逗留了两个多小时,用多种办法诈她,恐吓她,千方百计套她的“口供”,并要她在记录上签字,黄芬芳不会签字,就要挟她按手印。她配合按了。姚雄、刘宁拿着这所谓的“口供”高兴的走了。咸安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非法开庭时的所谓证据,就是这样得来的。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徐长虹写了控告江泽民的诉江状后一个多月,当地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姚雄、国保刘宁等七、八个人再次将上班的徐长虹从医院直接绑架到湖北省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进行洗脑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五点,大法弟子张为卿正常在咸宁温泉谷酒店计算机机房内上班,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邹誉,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宁,两个新来的小警察(一个姓汪是崇阳人,另一个是赤壁人不知道姓名),还有一个女警察(不知姓名),冲入张为卿的办公室将张为卿绑架,并抢走办公计算机,书包,U盘,移动硬盘,MP4等物,当时直接劫持到十好桥派出所。
当时咸宁所有的国保的头目全部到齐了,包括邹誉,刘宁,樊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徐承忠(咸安分局国保大队),还有两个小警察,从下午六点一直非法讯问到晚上一点,在辩论法轮功好坏的过程中,这些人被张为卿说得哑口无言,张为卿说法轮功的所有行为活动不违法也不犯罪,邹誉把所谓的司法解释二给张为卿看,张为卿看完告诉邹誉司法解释上面没有法轮功三个字,邹誉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
因为非法审问没有结果,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晚上,张为卿被绑架至咸安区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第二天上午十点直接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就是臭名昭著的板桥村洗脑班。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温泉法轮功学员黄秋珍、郑杏华、任会芳被骚扰,“六一零”头目姚雄、陈某某、国保大队长刘宁、国保支队长邹誉等人以“关心生活”为由,分别到黄秋珍、郑杏华、任会芳的家中“看看”。这是伪善,是邪恶的骗人伎俩。它们的话,不能相信;他们拿送的东西,千万不能接受。
目前(二零一六年),咸宁市委成立一个新的机构和领导班子,专门负责指挥迫害法轮功,由市委副书记吴晖负责。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宁被借用到那儿任职。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徐长虹的妻子苏小莲被绑架到双鹤桥派出所非法关押,直到徐长虹被非法开庭结束后才被放回家。据查实,咸宁市温泉国保大队长刘宁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夜到苏小莲住处蹲坑,四月一日早晨苏小莲出门时被绑架的。
在之前,徐长虹辞退律师,在法庭上不吱声,是受到了来自咸宁市610的要挟,是有交换条件的。当时,徐长虹的儿子要参加高考,国保大队长刘宁曾以他的儿子相威胁,还许诺庭审完,就回家的。但是,徐长虹并没有如愿回家,而是被劫持到监狱,他再次被骗了。
今年(二零一六年)四、五月份咸宁市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秘密开了几天会,研究如何迫害法轮功的方案,并成立一套班子。他们是:吴晖(市委副书记)、胡甲文(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聂胜(市公安局副局长)、邹誉(市国保支队长)、姚雄(市六一零头目)、刘宁(原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颖 (原市温泉公安分局政委)、樊忠(咸安区国保大队长)、左水生(原市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这些人商量如何迫害法轮功。最后吴晖亲自策划、组织人员编辑了《反邪教法制教育宣传手册》,其中有图片有文字,针对法轮功的内容,全部是谎言,都是过去媒体的那些诽谤并早已被世人识破和揭穿了的东西,恶毒诬蔑诽谤法轮功。并于今年五月以咸安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的名义制作,强行摊派给咸安区的民众,毒害世人,影响极其恶劣和严重。
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及610就这样“超期羁押”过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向德斌、张为卿、王会元、汪云霞、洪海华等等。目前向德斌仍然被非法超期羁押在看守所里。“超期羁押”的责任人前任政法委书记吴晖、现任政法委书记蒋星华、市公安局局长刘红洲、市610主任涂斌副主任姚雄、咸安区610主任程胜利、市国保支队长邹誉、温泉分局前任国保大队长刘宁、咸安区前任国保大队长樊忠、咸安区现任国保大队长殷俊,还有充当傀儡的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咸安区法院前任院长徐红兵和现任院长张忠波、咸宁市检察院前任检察长罗继洲和现任检察长罗堂庆、咸宁市法院前任院长刘太平和现任院长倪贵武等人员却仍然逍遥法外。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咸宁市温泉区法轮功学员曹婆婆(七十多岁)被一群警察非法闯入家中,抢走了大法书籍,把她的家翻的乱七八糟。负责人是咸宁市国保支队长刘宁,说是摄像头录到了曹婆婆发真相资料。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至今,咸宁市温泉区大法弟子龚禄福(男,八十多岁)、张奇英(女,六十多岁)、曹素娥(女,七十多岁)、谢林(女,八十多岁)、胡伟(男,五十多岁)、余娜(女,五十多岁)、陈腊荣(女,六十多岁)、章红萍(女,五十多岁)、李云(女,五十多岁)、杨小华(女,六十岁)被警察、社区人员不同程度的骚扰。这次采用的邪恶手段是要挟大法弟子的家人参与进来,逼迫大法弟子在所谓的“清零行动”中表态。他们是按黑名单在政法委统一部署下实施清零行动的。
曹素娥的大法书被抢劫一空,是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带着警察去的,说是摄像头看到曹素娥在发送真相资料,並追问资料来源。
从二零一二年至今,刘宁先后担任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咸宁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长期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知情人士记录并举报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迫害法轮功的罪恶。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刘海泉被咸宁市国保支队长刘宁带人绑架后,先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旧看守所洗脑班、咸安区看守所,如今又被非法关押到嘉鱼县看守所,至今已经被非法关押近五个月。刘海泉的父亲去找公安局要人,刘宁说:“是我抓的,找我呀!”
刘海泉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没有他都快吃不上饭了。刘海泉父亲在给市领导写的一封信中说:“我儿子刘海泉被国保支队的刘宁一行几人从工地上绑架走了已经一个多月,我们至今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我们为我儿子担忧。在我们心中,刘海泉是个非常孝顺的孩子,踏实肯干,本来没有固定的工作,每天靠打临时工赚点钱养活一家人。他的妻子是智障,需要人照顾;他的弟弟患了尿毒症,孩子也有些智障,他弟及孩子也跟他一起生活。我一家八口人全指望刘海泉一个人赚钱过生活,他是我们家的顶梁柱。就是这样,我们也从未找政府麻烦,没有找过政府要补贴,全是他一人顽强的支撑着我们这个家,没有怨言。”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正在沙场劳动的刘海泉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电话问:“你是安锅的小刘吗?”刘海泉回答说:“是啊,你是哪里?”很快,刘海泉就在沙场被绑架。刘海泉目前已被非法批捕,责任人是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张士军和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
自从湖北省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绑架法轮功学员刘海泉后,刘海泉的家人多次到公安局去要人,还利用法律控告刘宁。但是,刘宁仍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在咸安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将刘海泉的卷宗退回公安局后,刘宁不但不放人,还到处搜集所谓的证据。目前所知晓的刘宁这伙人的捏造罪证的行为有。
1、到刘海泉打工的沙场,在刘海泉的同事中搞什么签名,以寻找所谓的“证人”。
2、到大商城附近居住的法轮功学员龚禄富家中,抢走了卫星电视接收器,以寻找所谓的“证据”。
3、到地质大队居住的法轮功学员龚景枝家中,抢走了卫星电视接收器,以寻找所谓的“证据”。
4、到法轮功学员杨小华的家中,在杨小华不在家的情况下,楼上楼下到处翻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