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权任乐山市公安局局长期间,为捞取政治资本,追随恶首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仅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彭光荣、罗梅清、陈本莲、黄丽莎、张禹、龚金银、杨学志、郭启蓉、张卓等多名乐山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大法弟子被肆意抄家、绑架、非法劳教、判刑、酷刑折磨和经济上的敲诈勒索,使乐山市已成为全国对大法迫害最为严重的城市之一。陈正权任资阳市公安局局长期间,资阳二娥湖洗脑班二零一二年过年前后,连续毒药致死吴义华、李华彬两名法轮功学员。陈正权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乐山市政法委书记罗建安,市国保局长游东宪,市公安局长陈正权,副局长杨晓江;市国保支队长孙建平,支队政委李德友;惩治与防范邪教工作大队长万朝英,副大队长李洪涛;市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毛加新,国保大队长卢德富,副队长吴畏;市中区张公桥派出所所长王跃东;沙湾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周建军;五通桥区政法委书记李安辉;国保大队长郑光海、杜高银,指导员李佐。
二零一一年乐山绑架法轮功学员三十六人:
刘英、魏喜珍、吴素芬、王明忠、龚德祥、毛秀珍、雷小琼、魏世玉、刘翠兰、钟淑凤、古素华;李天芳、卢涛、黄玉风、王远容、卓华茹、黄叶秋、汤忠勤、祝素云、李翠容、朱学明、简大、陈凤云、肖永冲、向全国、王明忠、刘彬、万淑容、一名法轮功学员,余发全、钟俊芳、陈保琼、王文清、李仁清、汪汝容、刘英(同年第二次)。
八人被枉法冤判:
龚德祥,男,六十三岁、刘翠兰、毛秀珍,女,七十岁,钟淑凤,女,五十六岁、古素华,女,五十八岁,各被非法判刑三年;雷小琼,女,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明忠,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三十分钟开庭;刘彬(女,四十岁),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其余则绑架至大石桥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每名法轮功学员被两人包夹,一人由原单位派出,一人由当地六一零派出。洗脑班每“转化”一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之徒将获得一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