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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佐

简介:
李佐
(Li,Zuo), 男 , 年龄未知 ,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国保大队指导员。

乐山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市政法委书记罗建安,市国保局长游东宪,市公安局长陈正权,副局长杨晓江;市国保支队长孙建平,支队政委李德友;惩治与防范邪教工作大队长万朝英,副大队长李洪涛;市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毛加新,国保大队长卢德富,副队长吴畏;市中区张公桥派出所所长王跃东;沙湾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周建军;五通桥区政法委书记李安辉;国保大队长郑光海、杜高银,指导员李佐。

李佐是五通桥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特务,一九九七至一九九九年间以平民身份秘密潜进当地法轮功学员中,对大法本身和当地法轮功学员了解的是很深的。可他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后,紧随江氏集团,配合当地“六一零”长期以抓捕、关押、抄家、罚款、堕胎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以迫害法轮功学员为生财之道。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李佐杀害在井研县超市上班的妻子并投尸于井研河中。五月二十三日被抓捕归案。当时,他的女几岁大,父亲也身患癌症。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乐山五通桥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受邪恶政法委派遣,九七年至九九年间以平民身份打进当地大法修炼群体,对大法本身和当地修炼大法群众了解的是很深 的,可他在迫害开始后却疯狂的迫害法轮功,配合当地六一零歹徒长期以抓捕、关押、抄家、罚巨款、堕胎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他将远在井研县超市上班的妻子杀害并投尸于井研河中,五月二十三日被抓捕。丢下一个几岁大的女儿。其父也身患癌症。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乐山市中共政法委十三年恶行录(3)
四川省中共黑恶势力2011年罪行录(上)

所在单位:

五通桥区公安分区国安队(610)五通桥区公安分区国安队(610)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4年11月28日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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