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山东莱阳市两名法轮功女学员被威海市“六一零”绑架,大量财物被洗劫一空,俩人遭到刑讯逼供。威海市“六一零”人员梁继伟、黄芙蓉参与此次绑架。
两名法轮功女学员被劫持到莱阳公安局,分别关在两间相邻的审讯室内,被绑在铁椅子上。当晚,为首的威海市“六一零”头目宋修龙指使手下连夜非法抄家。清晨,宋修龙在“六一零”成员孙茂军的参谋下,命手下的梁继伟、徐志刚二人到法轮功学员的住处把所有东西全部洗劫一空带到威海。
一名法轮功女学员被劫持到威海警校,位于威海市国安局附近。关在警校主楼的一楼最左边(靠近餐厅)的对门的两个房间。他们在住宿的那间(背阴的一间)地上砸上地环以方便把人铐住。宋修龙和警校郭校长商量好以后要长期使用这两间屋。
宋修龙获得威海公安局长的支持,从各单位抽调数名女警来日夜监视法轮功女学员,数日内一直不许她刷牙,只让清水抹一下脸算是洗脸。她要求刷牙,遭梁继伟拒绝。晚上睡觉把她的一只手铐在地环上。法轮功女学员被绑架的当天威海下大雪,气温骤降,她衣衫单薄,数次要求加衣服,宋修龙和梁继伟找各种借口不给。他们每天换人盘问她。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夜十一点多,蒋华和另一名学员被威海市“六一零”、莱阳“六一零”以及莱阳公安局绑架。当时威海市“六一零”成员已经跟踪了两天一宿,并在蒋华住处对面的住宅楼的两层楼上分别架设两台摄像机监控拍摄。当晚,威海市“六一零”头目宋修龙指使手下梁继伟、徐志刚二人非法抄家。
劫走的财物有:现金一万六千余元、微型摄像机一部、夏利轿车一辆、电脑三台(两个笔记本、一个台式机)、扫描打印一体机一台、摩托车一辆、首饰(包括玛瑙项链一条、玛瑙耳环两对、墨玉手镯一个、黄色玉石手镯一个、珍珠项链一条、珍珠手镯一个、水晶项链一条、毛衣链十余条)、手机十部,大冰柜一台(长两米多、宽一米多)、冰柜里面的价值数千元的冷冻物品、全自动洗衣机一台、微波炉一台、电饭锅一个、蒸车一台、蒸笼、塑料桶几十个、大小塑料盆几十个、塑料冷冻箱约三十个、粉碎机一台、封口机六台、豆浆机四台、电子秤一台、塑料杯千余个、封口膜、各类粮食约一千多斤、电风扇两个、茶叶两大箱约五十斤,衣服、鞋、生活用品若干,总价值十万元以上。
宋修龙在其任职威海市公安局610头目期间对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