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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川宁


邹川宁

简介:
邹川宁
(Zou,Chuanning), 男 , 年龄未知 ,

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四川渠县人

一九八四年八月开始工作,一九九八年,邹川宁开始任青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零年一月任烟台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零一二年三月任青岛市中共人大常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邹川宁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曾任职青岛市政法委副书记、烟台市中级法院院长、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在此期间,邹川宁执行江氏的迫害政策,参与迫害法轮功。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以来,截至二零一零年年底,仅青岛地区被海外媒体曝光的至少有三十九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邹川宁任职青岛市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李开德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千余人。

邹川宁任烟台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烟台市女法轮功学员贺秀玲,二零零四年二月,被带到芝罘区法院开庭审理,烟台电视台向全市进行了广播,污蔑法轮功。二零零四年中国新年后,贺秀玲被非法判刑,疑被活摘器官。

邹川宁任职烟台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邹川宁对此负领导责任,部份迫害事实如下: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烟台地区法轮功学员张益德、丈夫刘培建、儿子刘臻一家三口被绑架。之后张益德被非法判刑五年;刘培建、儿子刘臻分别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五日,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做出非法一审判决。历广强、朱树珍夫妻分别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九年;高美风被非法判刑九年;鞠辛、姜东生均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法轮功学员李桂兰被烟台龙口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法轮功学员李世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任职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邹川宁对此负领导责任,部份迫害事实如下:

二零一一年,青岛地区至少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高铭霞五年,杨雪艳三年,丁洪芳三年,刘汝兰三年,宋永战、李玉臻、宋贵岚、杨总全三至四年,吴占伟四年,姜官民、李云召各五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山东省法轮功学员姜官民、李云召被青岛市李沧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青岛市黄岛区法轮功学员王占所被中共当局非法关押八个多月后,遭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青岛市法院对十余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荆奉莉七年、梁丽军五年、尹信晓三年半、刘连军三年半。李涛、熊先咏、张守伟、徐智峰四人被非法判三年“缓刑”。田勇健八年、孙丽萍三年半、孙力七年、李全福七年、张守伟三年(缓)。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将法轮功学员徐智峰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青岛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杨秀荣四年、薛存嘉四年、许金萍三年半、王挺一年缓刑二年、郑骁强七年、刘锡铜四年。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报道,青岛市邪党法院以莫须有罪名,非法判处多名法轮功学员重刑。青岛市法轮功学员王淑兰被非法判刑十七年;王康宁被非法判刑九年;李敏被非法判刑六年。

据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消息,时任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邹川宁,“主动投案”,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岛市中级法院原院长邹川宁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据山东省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消息,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邹川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据称是“主动投案”。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岛市中级法院原院长邹川宁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烟台市中级法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邮编:264000
联系电话:立案(0535)6676002 信访(0535)6250847 纪检监督(0535)6676110
现任部份职责部门的主要任职者的职务和电话:
尹佐海为烟台市中级法院代理院长电话6676110
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人员:邹川宁(院长书记)、
孙茂岐(副院长副书记,办公电话6676159 住宅电话6669699 手机13808907699)、
杨英风(立案庭庭长手机13605355690)、
赵秀红(立案庭副庭长13356961699)、
杨波(行政庭副庭长手机18660512008)、
王善刚(刑庭庭长13792508709)、
吴卫灿(刑事庭副庭长13505355703);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青岛市中级法院原院长邹川宁遭恶报获刑七年半
青岛市北区法院法官厉建军恶行
中国大陆又有六名各级法院院长遭恶报
原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邹川宁诬判法轮功学员遭恶报
2011年以来山东烟台地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综述

所在单位:

青岛市中级法院青岛市中级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邮编:266071。
总机电话代表号:0532-83099188
院长:邹川宁
法官:
贾世炜0532 83098045,内线转12132
刑事一庭(专司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二审庭)
王婧华(庭长) 0532-83099990内线转12022
吕燕(副庭长,曾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内线转12031
桑自源(副庭长)0532-83099593
赵彩霞(曾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0532-83098052、内线转12173
任道亮(曾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内线转12021
李政 0532-83098055、内线转12161
朱甜甜:内线转12084
秦德顺 0532-83098601、内线转2012
贾世炜 0532-83098045、内线转12084
牛传勇 内线转12171或12172
刘耀军 内线转12162
丛日新 0532-83098062、内线转12032
冯永龙 0532-83098063、内线转12183
谭世海(谭士海) 0532-83098027、内线转12082
陈占武 0532-83098070、内线转12193
张晓昆 0532-83098044、内线转12163
王科 0532-83098028、内线转12083
赵振华 内线转12192
张喆 内线转12182
尚明奇 内线转12191
刘静 内线转12081
牛珍平 内线转12171
赵妮 内线转12191
书记员:徐希胜 内线转12194
赵雷 内线转03391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中级法院:0535-6676001
院长 江敦斌
法官 吴国岩:0535-6675306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邮编:264000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8日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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