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大法弟子李永弘从成都市郫县看守所被送到德阳监狱入监队(当时归属八监区,二零一零年上半年入监队又单独成立为二监区)。随后的十二月三日,因为李永弘不唱改造歌,纪律组长王波就把李永弘叫到另一个舍房,叫李永弘蹲下。李永弘不蹲,他就把李永弘拉到门框下打,并叫比李永弘先入监的犯人周立伟、吴彬来打李永弘,周立伟一脚把李永弘踹出几米远。因为李永弘不唱改造歌、不背监规。
随后几天,入监队大组长刘军和纪律组长王波借口李永弘身上有干疮子(实际在看守所已经好了),强迫李永弘洗冷水澡,并用水龙头对着李永弘冲,李永弘不配合,王波就打李永弘的头;李永弘在十二月五日给湛本畅警官反映情况,他说要调查一下。而后在十二月七日下午照相时,李永弘没有按照王波的要求打报告词,入监队大组长刘军就把李永弘往洗漱区带,王波叫上吴彬跟在后面。他们把李永弘带到洗漱区墙角,先是刘军带头抽了李永弘一耳光,然后王波、吴彬对李永弘拳打脚踢。
在入监队,李永弘还受到一种称为“二三三”的处罚,实际上是“一一一”,王波就叫两个大个子犯人架着李永弘的胳膊跑,就是这样李永弘也跑不动,就只有让他们拖在地上,后来,魏梓荣警官看到后,不准王波他们拖李永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