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吉星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任东阿县副县长;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任高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约于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高唐县总工会主席。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山东聊城市公安局伙同高唐县“六一零”人员、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分管派出所恶警,绑架了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三人是河南省济源籍法轮功学员:段云海、朱秀梅、马志钗。
刘吉星在任高唐县政法委书记的十多年中,高唐县法轮功学员遭到的迫害,他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以下是二零一二年聊城“二二五”绑架案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份事实: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下午, 山东聊城市公安局、高唐县政法委、“610”、公安局及分管派出所警察疯狂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十四人遭非法抄家,十一人被绑架到看守所,后多人被非法判刑、劳教。
段云海已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监狱迫害。
朱秀梅被绑架,个人财物、现金被抄抢,后被劫持回济源市关押,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马志钗是在公司上班时被绑架的,后由山东、河南两省公安厅交接,转到河南省济源市迫害。马志钗的个人笔记本电脑、现金等财物被抄抢,损失财物价值至少两万元。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二岁。
殷庆喜,女,遭非法劳教,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
阴吉霞,女,遭非法劳教,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
郭振杰,男,遭非法劳教,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迫害。
李成民,男,遭非法劳教,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迫害。
侯维国,男,遭非法劳教,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迫害。
当时参与绑架的主要责任人高唐县公安局长常朔、原高唐县县委书记孙兰均已遭到恶报:常朔二零一五年八月突发脑溢血死亡,时年五十一岁。孙兰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以涉嫌受贿罪名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