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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兴
赵洪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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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赵洪兴(Zhao,Hongxi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汉族,一九五六年三月生。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任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副厅级)。赵洪兴曾在吉林省长春市警界任职,长期担任吉林省四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副书记等职务。赵洪兴曾长期任吉林省四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副书记职务,期间他直接参与指挥迫害四平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手段极其凶狠。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四年十月,四平地区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于文江、韩翠媛、戴春华(女)、李丽(女,三十五岁)、孙友发(二十四岁),田俊龙、李晓东、宋士杰。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吉林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了原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洪兴。二零一四年五月,赵洪兴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共调查,八月十五日,免去其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130名中共公安局长遭恶报(3)
吉林省司法系统迫害大法学员的部分责任人
所在单位: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司法厅(0431)新发路46号 邮编:130051 电话:0431-82750217、0431-82750219 祝国治 厅长 2750001 2750020 8969266 冯明芳 副厅长 2750199 2750169 2700185 刘振宇 副厅长 2750185 2750205 7630589 赵山河 干部处处长 2750201 2944151 丛及峰 干部处副处长 2750226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8年11月26日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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