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石家庄市长安公安分局以证据不足给邱立英发放了加盖公章的“释放证”。
但是杜丛林和四方派出所竟然不许邱女士回家,而是把她从看守所接出来,绑架到石家庄市劳教所内,绞尽脑汁拼凑罗织罪名。后来他声称在邱立英的电脑里发现有一份国家机密文件,然后伙同长安区检察院名叫于书峰、赵壮涛的两个检察官,将邱立英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和物品罪”重新批捕起诉。出场法官王旭、田殿英,检察官赵壮涛、石颜等甚至耍尽无赖,坚持迫害构陷邱女士到底。田殿英威胁、嘲笑律师:“你有理,你去告我吧!”
2013年邱立英绝食抗议石家庄市长安区公检法联合陷害和非法关押,4月23日绝食进入第八天。长安区法院王旭庭长、田殿英法官,依旧装聋作哑。
在4月16日开庭前,有消息说,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和对邱立英无罪的论证,沟通中法官心里是认可的,但却说出这样一句话:“你该怎么辩,怎么辩。我该怎么判,怎么判。”言外之意,这一切只是走过场而已。把公检法三家变成了傀儡,有能力在幕后指挥操控的黑手是谁呢?
一位根本接触不到国家机密的普通女工居然被中共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的罪名判刑,中共法院的无耻可见一斑。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发出所谓刑事判决书,以所谓“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诬判邱立英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在尽人皆知邱立英是被中共“莫须有”罪名诬告的情况下,该法院匆匆推出荒唐判决,邱立英的家人、亲友、律师等知情人均感意外和气愤。
这份所谓“(2012)长刑初字第288号”判决书,署名审判长田殿英,签发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通篇自相矛盾,逻辑混乱。判决书中指控邱立英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所谓“国家机密文件”即“公通字【2000】39号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此文件中罗列的中共公安部“认定”的十几种邪教组织,“法轮功”并不在其中。就是说,中共公安部早就知道给法轮功扣上“邪教”的帽子进行迫害是违法的,甚至违背其公安部自己的通知。也许这就是中共坚持将其定为“机密文件”的原因。
田殿英:原刑二庭法官(现遭恶报被审查,曾于2012年非法判刑邱立英两年六个月、诬判何俊荣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