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被审查和调查,二零二三年五月被立案,后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十月份,法院开庭审理。
李超自二零一三年五月份上任以来,为了向邪党立功请赏,大小会都要亲自参加,尤其近期以“安保”为由,布置网络监控,骚扰当地百姓,迫使公安伙同社区人员到朝阳体育馆附近的商户在“没炼过法轮功”等单子签字,指使办案警察绑架百姓,掠走财物。
而且李超给警察都下了抓捕指标,导致警察为了完成李超下的指标,在全市肆意抓老百姓。自从市里换了局长,村里天天开会,就这样村里的小组长还被罚款一千元钱,村领导每人罚款五千元,原因是法轮功学员敢说真话的真相帖没撕毁干净。
在朝阳市区内各单位主管安全与维稳人员的大会上,李超叫嚣:对教人向善的法轮功严厉打击,声称要对七月二十七日在火车站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孙宝英等要严判重判。
追查国际组织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追查国际将对“辽宁朝阳市公安局长李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展开调查。并于近期公布其犯罪事实。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三日,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把朝阳市区内各单位主管安全与维稳人员组织召开了一次会议,在大会上李超公开叫嚣,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社会公认好人要严判、重判,声称严厉打击……。短短几日内朝阳多名法轮功学员从家中被无故劫走,家中都被抄。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春芬被朝阳市南塔公安分局恶警劫持。家中大法资料、师尊法像、大法书籍若干本全被洗劫一空。
李超曾在辽宁公安系统工作37年,深谙中共的 “潜规则”和公安系统的“游戏规则”。在担任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投机钻营,欺下瞒上,人品差、口碑坏,坑害了不少身边的同事和基层警察,在他被调离盘锦市公安局后,整个盘锦公安系统人心大快、奔走相告。
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北沟门乡周台子村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肖国芬家抢走大法书籍、师尊法象等物品,隔日早又到她家绑架了她,被送到朝阳市拘留所。
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朝阳建平县法轮功学员祁秀英、桓景霞正在法轮功学员于淑琴家串门,被突然闯进的几个恶人绑架到拘留所迫害,详情待查。
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朝阳市建平县喀喇沁镇派出所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辛素英、杨莹,两人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建平县拘留所。杨玲玲是杨莹的小名。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上午,辽宁省凌源市杨杖子镇派出所所长张亚军、指导员张云斌绑架了大法弟子邵建辉,抢走私人物品,现邵建辉被非法关押在杨杖子镇派出所,详情待查。
二零一三年九月六日晚,朝阳县公安局伙同柳城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入十二台大杖子村法轮功学员李玉环、郭海荣家中将两人强行绑架,家被抄。警察竟不顾郭海荣的孩子正在哺乳期,丢下孩子将郭海荣强行带走,导致孩子晚上成宿的哭闹,家人焦急万分。李玉环家里七十多岁公公刚从医院回来,此时正需儿媳李玉环的护理,李玉环却被警察无理劫持走。现两人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县拘留所。
二零一三年九月六日晚,朝阳县南大营子乡法轮功学员姜中全被朝阳县公安局非法绑架,家被抄家,详情待查。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晚,朝阳县贾家店乡派出所绑架了南坡村法轮功学员郝桂芬。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李超指令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服建二十项计划》(朝公[2013]44号)文件,下发到各警种部门,要求在十二月十五日前在朝阳地区至少绑架一百一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并做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执法犯法,二零一五年下半年几次给各公安分局人员开会,布置绑架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并威胁下属:如果谁把布置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机密提前泄漏出去,就扒谁的警皮。
姜伟曾根据自己多年被迫害的事实,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份依照中国宪法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首恶江泽民的控告书,并得到了高检的签收回执单。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姜伟再遭朝阳市公安局李超等人的绑架,正当姜伟为女儿操办婚礼之时,不久女儿接到了朝阳北塔公安局打来的电话告知妈妈已被批捕,沉痛的打击让女儿欲哭无泪。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被朝阳市公安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现已知有:姜伟、景菲、孙连成(64岁) 、霍会贤(69岁)、刘亚萍、杨泽梅、张淑芝、林江梅、刘殿元、迟淑华等因诉江被非法批捕。据说已有二十多人被非法批捕,详情待查。
参与迫害的人员有:朝阳市委书记蹇彪、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刘朝震、“610”头子主任盖永武、朝阳市国保大队支队长洪德明及政委王景龙等人。
辽宁北票法轮功学员周瑞学、刘淑花、王庆近日早非法判刑。李志宏、王玉华、张海峰面临非法判刑。
朝阳市公安局长李超曾亲自找到朝阳县政府有关领导督促对因诉江被绑架的周洪志、李国俊二人(在朝阳县政府机关工作)迫害。在李超的淫威下,县政府人员在大会上通报两名法轮功学员,并胁迫家属逼周洪志放弃信仰真、善、忍,逼人做出违背良知的事,致使善良的周洪志承受多方压力。
朝阳市公安局局长李超伙同政法委刘朝震、盖永武合谋迫害诉江法轮功学员,然后由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赵立极等人具体实施。
李超从朝阳调入辽宁省鞍山副市长、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台安县已有法轮功学员家属受到骚扰与恐吓。
二零一五年,李超任朝阳公安局长期间,作恶多端,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余党大肆参与迫害法轮功,骚扰绑架二百余人,近百人被非法关押拘留,五十多人被非法判刑,最多刑期十二年。
李超,男,汉族,一九六零年三月出生, 二零零五年三月任辽宁省大洼县副县长、大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九年四任辽宁省盘锦市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二零一三年五月任辽宁省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一六年八月任鞍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辽宁省委巡视组组长。
二零一三年五月份,李超任朝阳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后,任人唯亲,专横跋扈,大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黑帮手法,无视公安警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好大喜功,劳民伤财,折腾得众多警察生病住院,导致广大警察及其家属怨声载道,背地咒骂。
尤其是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以来,中国大陆实施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改革,于是海内外数以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和正义人士相继起诉发动迫害法轮功政治运动的始作俑者江泽民(简称诉江)。面对诉江大潮的迅速涌起,江泽民集团的残渣余孽恐惧万分,在部份省市发起了对诉江者的所谓调查行动。自认为政治嗅觉灵敏的李超为了寻求江泽民集团的政治靠山,利用对诉江者进行调查的机会,纠集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成立专案组,自任主要领导,策划了2015年11月拟在朝阳地区密谋绑架300名诉江人士(绝大多数是法轮功修炼者)的罪恶行动。
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起,朝阳的大街小巷警察密布,抓人众多,一时间朝阳市、县两级看守所、拘留所的在押人员人满为患,后来不得不将这些诉江人士运送外地羁押;李超责令监所对诉江人士“严管”,并指挥、协调公、检、法“从重从快”枉法冤判数十人。其中:法轮功学员闫旭光、姜伟被判重刑12年,二人均在拘留和送监期间遭受多次高强度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可谓九死一生;李国俊被判重刑11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之际,才被狱方批准保外就医、推给家属,回家后不久,年仅五十岁的李国俊就含冤离世;还有被判重刑的刘淑花在即将刑满出狱的70岁之际被迫害致死;还将开庭时已经70多岁的刘殿元老人判重刑送监。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在辽宁省朝阳市境内,由李超亲自编导、主演的抓捕诉江民众的这场迫害,实际绑架了诉江民众200多人,其中刑事拘留的超过60人,行政拘留的100多人,诬判重刑的数十人。被羁押判刑者的家属朱丽媛(语音)因被公、检、法的工作人员骗财、骗色而仍未能救出其丈夫,悔恨交加,投河自尽。这期间,李超以专案组主要领导的身份窜到各公安分局施压、督办,鼓动基层警察不分昼夜的绑架诉江民众,并指挥、协调公、检、法等部门“从重从快”起诉、诬判、送监。这期间,多少个法轮功学员家庭的钱财被榨干,多少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个年迈的老人失去了儿女,多少个年幼的孩子失去了父母。这场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行动,已成为近十几年来在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为惨烈的事件,轰动了海内外,引起很多国际组织的惊骇和关注,李超因此而被美国列入《马格尼茨基法案 》惩处的对象。
法轮功学员虽然在中国大陆已被迫害了23年之久,但他们是无辜的、更是善良的,他们不希望任何人遭到恶报。李超在担任朝阳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期间,许多法轮功学员抱着善念给其写信,摆事实、讲道理,真诚地告诉他法轮功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是修心向善、提高思想境界的高德大法;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利用中共的权力错误地发动了镇压法轮功的政治运动,这场运动已经走到穷途末路,其追随者中有权、有势、有名的,如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王珉等都先后被查处,名义上是以贪腐被法办,其根本原因是因为迫害法轮功遭天惩;因为中共目前几乎是无官不贪,为何却有那么多的人没被法办,而不思悔改、卖力迫害法轮功的却一个也没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