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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汉忠


杨汉忠被开庭的照片

简介:
杨汉忠
(Yang,Hanzhong), 男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自治区“610办公室”主任。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日,杨汉忠被内蒙包头市中院一审宣判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内蒙古自治区“610”办公室主任白志明,因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被赤峰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缓,缓期二年执行,随后白志明被押送到内蒙古赤峰第四监狱服刑。

内蒙古“610”两任头目相继遭恶报被判死缓,遭同样的下场,这说明“善恶终有报”的天理已清清楚楚的昭示在世人的面前。

内蒙古地区各级“610”非法机构,在内蒙古“610”的指挥统辖下,十五年来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滔天罪恶,犯下的罪行是罄竹难书。这是内蒙古“610”两任头目相继遭恶报的根本原因。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内蒙古自治区“610办公室”主任杨汉忠,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日,被内蒙包头市中院一审宣判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内蒙古自治区“610”办公室主任白志明,因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被赤峰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缓,缓期二年执行,随后白志明被押送到内蒙古赤峰第四监狱服刑。

内蒙古“610”两任头目相继遭恶报被判死缓,遭同样的下场,这说明“善恶终有报”的天理已清清楚楚的昭示在世人的面前。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公检法司官员应吸取前车之鉴
从内蒙“610”头目白志明的哀号说开去

所在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610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610办公室”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24日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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