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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靖


何靖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網絡圖片)

简介:
何靖
(He,Jing), 男 , 61岁 ,

广东省深圳中院对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一九五七年生于广东德庆,一九八四年从广州医学院毕业。

何靖从一名外科医生被选调到当时花县(现在花都区)公安局刑警队当法医。此后十六年,先后任(原)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原)花县公安局副局长。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九年期间,何靖任职花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零至二零零二年期间,何靖任职增城市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三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何靖任职白云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随后几年,何靖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从一名县级市公安局局长,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短短四年中,一跃升入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局长,仅仅两年又升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紧紧追随江泽民,主抓迫害法轮功。以下是何靖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初期在增城直接指挥公安人员疯狂迫害法轮功的几个案例。1、十九岁的郑华冰被迫害致死 2、劳教孕妇,公安暴力强制汤金爱女士堕胎 3、赖伯锐去北京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非法劳教 4、英语教师李红伶被非法劳教,被毒打、灌厕所水,受尽酷刑虐待 5、张春河被迫害得流离失所 6、七旬老人黎桥森被多次关押、虐待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下午,何靖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何靖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款项中赃款人民币六百二十六万元、港币六十七点四万元、美金一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其余部份作为何靖的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原公安局副局长何靖遭恶报被判无期2013年11月18日

所在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起义路200号邮编510030
邮编:510030
总机电话:020-83116688 83331949
警务投诉电话:020-83347347,83118040
总值班室 83331144
信访办公室:(020)83116061
督察大队:(020)83118090 警务投诉电话110 020-83347347,83118040
广州市公安局长吴沙(2005年9月-至今) 局长专线(020)83347347(每月1日和15日局长直接接待外来申诉电话)
市公安局政法委书记郑国强:(020)83116001(办),020-83118001宅
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办公室:(020)83104601(020)83116507,(020)83104621
研究室:(020)83116508,(020)83104646 综治办:(020)83104647 广州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小松
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处: 广州起义路200号邮编510030 电话 83116203 刑事警察支队:仓边路30号 83118340

广州市公安局:020-83118040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15日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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