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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琦
简介: 王海琦(Wang,Haiqi),
男 ,
年龄未知 ,
吉林珲春市法院院长。王海琦为了能升官发财,积极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使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零七年,王海琦因受贿近百万元,被逮捕,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作出(2007)延中刑初字第51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海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法轮功-吉林省延边州恶报32例
吉林省延边地区部份恶人恶报事例
所在单位:
珲春市法院
办公室电话:0433-7541905, 院长:刘丽萍,冷立新 副院长:李洪军,电话:15844393223 副院长:周洪生,柳豪 ,韩世渊,李海军。 政治处主任:王莉 执行局局长:李钟瑞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6年3月6日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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