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派出所所长。二零零四年十月九日,乌马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安魁华、副局长李剑、红旗派出所所长姜到元,同乘一辆车去伊春光明洗浴中心洗浴,在回来的途中路面非常宽阔,没有任何障碍物的情况下翻车,遭遇车祸,姜到元被撞成植物人,李剑大腿骨折,安魁华轻伤,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