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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芳
简介: 庞芳(Pang,Fang),
男 ,
63岁 ,
顺义后沙峪乡古城村人,曾任顺义检察院副检察长,99年7月20日后,主抓迫害法轮功群众的工作,2001年至2004年他退休前,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判大刑送去监狱,造成这些好人们的人生苦难。
恶报结果: 死亡(癌症)
恶报描述: 庞芳2004年退休后不久便查出患了胰头癌,病中仅自费药就化掉10多万,花掉公款30余万,2007年底被病痛折磨致死,死时已没有了人形。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顺义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恶报实例
所在单位:
顺义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9号顺义区检察院 邮编101300 检察院总机:(010)59556600 公诉一科电话:010-59556692 负责孙福义案件的检察官是 公诉一处:王鹏磊检察官(负责多起法轮功案件)电话:010-55956689 检察长:张豫 副检察长:孙宏伟、李存海、张宝来、高祥阳、高劲松 检察委员会委员:刘军、田国凤、张福荣、马荣耀 检察员:程传华、景宝峰、宋鹏、王冰、张艳凤、郑玉彬、叶红、贾竞、马驰、耿辉辉、任巍巍 政治处:于建波主任 民行处:林春艳处长 侦查监督处:程传华、张文影副处长 公诉一处:王鹏磊副处长、韩非副处长、王凤 公诉二处:刘静、于浩副处长 控申处:刘芳副处长、魏星、 职务犯罪预防处:郭航、 反贪侦查一处:戴丽娜 技术处:胡晋秋处长 政治处组宣科:刘天奇副科长 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郑玉彬 检察官:胡晋秋、杨立平、刘天奇等 检查等业务人员:李亚楠、黄勤怡、胡帅、公志玮、杨晶晶、田培沣、熊一超、高畅、屈芳、管云龙、夏林程、闫昭宇、程伶、张静静 康云、孟庆辉、范慧婵、刘娟、杨金玲、吴伟童、王以男、曹璐、杨胜富 皮婉玉、梁建军、李丹、付煜涵、陈金虎(侦查岗) 耿梦婷、齐田天、苏飞、陈美辰、龙冰沁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7日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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