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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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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芳

简介:
庞芳
(Pang,Fang), 男 , 63岁 ,

顺义后沙峪乡古城村人,曾任顺义检察院副检察长,99年7月20日后,主抓迫害法轮功群众的工作,2001年至2004年他退休前,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判大刑送去监狱,造成这些好人们的人生苦难。

恶报结果:
死亡(癌症)

恶报描述:
庞芳2004年退休后不久便查出患了胰头癌,病中仅自费药就化掉10多万,花掉公款30余万,2007年底被病痛折磨致死,死时已没有了人形。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顺义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恶报实例

所在单位:

顺义区检察院顺义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9号顺义区检察院 邮编101300
检察院总机:(010)59556600
公诉一科电话:010-59556692
负责孙福义案件的检察官是
公诉一处:王鹏磊检察官(负责多起法轮功案件)电话:010-55956689
检察长:张豫
副检察长:孙宏伟、李存海、张宝来、高祥阳、高劲松
检察委员会委员:刘军、田国凤、张福荣、马荣耀
检察员:程传华、景宝峰、宋鹏、王冰、张艳凤、郑玉彬、叶红、贾竞、马驰、耿辉辉、任巍巍
政治处:于建波主任
民行处:林春艳处长
侦查监督处:程传华、张文影副处长
公诉一处:王鹏磊副处长、韩非副处长、王凤
公诉二处:刘静、于浩副处长
控申处:刘芳副处长、魏星、
职务犯罪预防处:郭航、
反贪侦查一处:戴丽娜
技术处:胡晋秋处长
政治处组宣科:刘天奇副科长
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郑玉彬
检察官:胡晋秋、杨立平、刘天奇等
检查等业务人员:李亚楠、黄勤怡、胡帅、公志玮、杨晶晶、田培沣、熊一超、高畅、屈芳、管云龙、夏林程、闫昭宇、程伶、张静静
康云、孟庆辉、范慧婵、刘娟、杨金玲、吴伟童、王以男、曹璐、杨胜富
皮婉玉、梁建军、李丹、付煜涵、陈金虎(侦查岗)
耿梦婷、齐田天、苏飞、陈美辰、龙冰沁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7日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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