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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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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日

简介:
方春日
(Fang,Chunri),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方春日,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人,原任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委副书记,于2006年底被提升为长白县县长,在任副书记期间,主管县政法工作,指挥参与了长白县对法轮大法的诬陷、诽谤以及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恶报结果:
死亡(暴死、猝死)

恶报描述:
方春日在任县长刚满一年之际的2007年12月31日晚因喝酒猝死,死时45岁。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白山市长白县委副书记参与诬蔑大法遭恶报

所在单位:

长白县政府长白县政府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4年10月9日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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