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李红民
简介: 李红民(Li,Hongmin),
男 ,
40岁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九月底,滁州市邪恶之徒,在滁州宾馆办了一个洗脑班,迫害滁州市法轮功学员,先后有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胁迫、欺骗至洗脑班迫害。更多的法 轮功学员遭上门恐吓、威胁交书等迫害。直接参与迫害的单位是琅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琅琊区“政法委”、“610”办、以及琅琊街道办事处及下属各社区居委会。 洗脑班给滁州市法轮功学员的工作、家庭、生活带来严重伤害。在洗脑班上,直接参与迫害的主要就是伊祖荣(女,时任三里亭居委会主任)、李红民(时任琅琊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学如(男,40多岁,时任琅琊区“610”办主任)三人。
恶报结果: 死亡(车祸)
恶报描述: 在洗脑班直接参与迫害的李红民伊祖荣、及陈学如三人: 李红民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场车祸中被撞死,死时年40岁。他的恶行已在明慧网上曝光。 伊祖荣本来就身患多种疾病,在洗脑班上每天吃三次药,每次5、6片药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洗脑班结束后不久就暴病死去,死时年仅47岁。 陈学如在洗脑班结束后,不久即患骨癌,在生不如死的病痛中煎熬了几年最终身亡。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安徽滁州市“六一零”、国保及居委会人员遭恶报
所在单位:
滁州市公安局
办公室086-0550-3055918;总机 086-0550-3064711转政保处;收审所086-0550-3162405 马军:滁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吴小舱:党委委员、副局长 程真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寿忠: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丁勇:党委委员 副局长 吴利华:调研员 办公地点: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11号 0550-3064711 办公室(机要科):负责人:刘家传 联系电话:0550-3064711-2010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4年10月10日 2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