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效敏欺压、作恶成性。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柳永红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天安门广场被十多名警察包围,拳打脚踢,第二天,押送到房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七天。后来庄浪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王发卷、韩店派出所所长史效敏和其妻子(非公安人员)、韩店中学校长吴瑛,前来驻京办押送柳永红回县,四人的路费后来都从柳永红工资里面扣除,包括韩店派出所所长史效敏和他妻子到北京游玩、购物的花费都由柳永红承担,而柳永红当时每月的工资才六百多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左右,县政法委的程仰科、王祥、史效敏等到学校来检查柳永红的“思想情况”,他们到宿舍,搜走了柳永红的小本《精進要旨》和手抄的法轮功师父的经文,之后把柳永红绑架到副校长王志勤的办公室,韩店派出所所长史效敏当着程仰科、王祥、王志勤、高旭红(副校长)的面,在柳永红的脸上打了两拳,眼镜被打飞了,打得眼冒金星,眼前发黑。
二零零一年秋,史效敏将在韩店中学任教的法轮功学员柳永红及妻子关红平绑架拘留60多天,后勉强将关红平监外执行,但非法判柳永红劳动教养三年,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时,又非法改判其劳动教养两年半。柳永红在邪恶的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受尽了非人的折磨。
柳永红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史效敏两次提审都用暴力恐吓,用拳头击打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