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的一天下午,恶警王静慧与一伙恶人一同迫害大法弟子张秀芳。被唐昱宝拿起电棍就电击张秀芳脖子、头部、嘴。之后,队长们将张秀芳单独留下,张秀芳从头到脚都是伤,脸又青又肿,毛衣上有血。被电得小便失禁,十多天不能正常进食、走路。张秀芳变得情绪不稳定,突然就大哭大笑。
2001年8月,在龙山教养院与辽中县大法弟子王红被迫害致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3年4月家属接见日时,恶警在大门口地上铺着师父的照片让家属踩踏,为制止这种不道德行为,大法弟子黄世香给院领导写了一封讲真相和劝善信,于2003年4月14日将信交给李凤石院长,却被恶警王静慧抢过去。
2004年3月,院长李凤石进二大队监号里,把大法弟子冯桂芬拽到办公室去让恶警王静慧打嘴巴,用电棍电到半夜11点多钟。李凤石就在隔壁房间听着。后来冯桂芬给加期一个月迫害。冯桂芬被迫害到生活不能自理,1米65的个头,只剩70斤。
2004年3月19日,大法弟子王秀媛被非法关押期满,龙山教养院竟非法超期羁押。王秀媛不承认这种无理关押,绝食抗议。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不放人,竟然向王秀媛家属索要医药费四千元(李凤石、恶警唐玉宝、王静慧应承担一切责任)。王秀媛生命垂危时,被转到辽宁省监狱总医院,直到2004年4月19日才被释放。由于王秀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出院仅仅一星期,于2004年4月27日含冤离开人世。
2004年5月下旬以来,龙山教养院的警察们因电击毁容案,轮班跑“医大”,24小时监视高蓉蓉,恶警王静慧偷偷摸摸来找大夫交钱。
龙山教养院和有关部门为掩盖高蓉蓉被电击毁容案罪行,院长唐晨光、李凤石、恶警王静慧多次强调: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如果有外来人员“抢人”,马上打“110”报警。
2004年5月8日凌晨,龙山的恶警将蓉蓉从陆军总医院转到公安医院,把蓉蓉的病房封闭起来,门玻璃都用报纸糊住了,他们还散布说蓉蓉的脸是摔的。龙山教养院的院长李凤石、政治部主任邓杨、管理科科长王学涛、李生元、姜玉波、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中队长林桂芝、队长腾吉良、一大队中队长段海英、恶警王春梅、赵英杰、马再明,沈阳市司法局的处长刘波和科长史英俊等轮番到公安医院,逼迫重伤中的蓉蓉在手术单上签字,蓉蓉拒绝签字,并一再要求通知家人,他们不顾蓉蓉身体状况危急,执意隐瞒消息不通知我们家属,这期间王静慧还蛮横的要替蓉蓉在手术单上签字,蓉蓉正告她:“你要替我签你就犯法了。”恶警王静慧才罢休。在蓉蓉被他们秘密送到公安医院后,恶警们对身负重伤的蓉蓉继续迫害,20几个小时没给她一口水,一点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