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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宏杰
中共监狱酷刑示意图:捆绑在椅子上
石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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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郭宏杰(Guo,Hongjie),
男 ,
年龄未知 ,
住址:武安市杜庄菜市场八栋楼小区
武安市活水派出所长,原籍武安市阳邑镇柏林村。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殴打大法弟子石云兰致残,並拒绝支付二十万医药费致石云兰被扣押在医院至今。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晚上,活水村法轮功女学员石云兰、刘考凤在村边大桥被活水派出所警察拦截、搜身。警察以怀疑两人在张贴法轮功真相材料为由,将两位老人绑架到活水派出所,分别关在两个屋里。活水派出所长郭宏杰、副所长李鑫绍指使七、八个警察将刘考凤绑在椅子上不停搧耳光、踢打,刘考凤的脸被扇肿,一颗门牙被打掉血流不止,打人的警察怕留下证据,才停手赶紧把打掉的牙扔出屋外。 之后,所长郭宏杰、副所长李鑫绍又到另一个房间里往石云兰头部猛打,石云兰被打得呕吐,不省人事。郭宏杰、李鑫绍发现叫不醒石云兰,着了慌,在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凌晨六点将昏迷的石云兰送往武安市第一医院,途经活水村时,几个警察为推脱责任强迫刘考凤拖石云兰下车回家,因为石云兰严重昏迷,刘考风拒绝下车要求抢救石云兰,警方只得送到医院抢救。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下午一点,石云兰在武安市第一医院做了开颅手术,由于被殴打造成头颅内出血时间太久。石云兰留下残疾,话语不清,无法行走,三年来只能坐在轮椅上。事发后,活水派出所想为打人凶手开脱,对外界散布谣言说石云兰是自己跌倒所致。 活水派出所人员无故毒打两名法轮功修炼者,且无任何证据和口供证明两位法轮功学员有违法行为,已犯下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 二零一四年以来,两位被打的法轮功修炼者委托律师向邯郸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武安市活水派出所所长郭宏杰及打人者刑事责任,法办打人凶手,并要求经济赔偿。邯郸市相关部门也四次派人到活水乡派出所照相、采集了派出所人员相片,让被打的法轮功修炼者指证。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2014年以来,两位被打的法轮功修炼者委托律师向邯郸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提出刑事控告,要求追究武安市活水派出所所长郭宏杰及打人者刑事责任,法办打人凶手,并要求经济赔偿。邯郸市相关部门也四次派人到活水乡派出所照相、采集了派出所人员相片,让被打的法轮功修炼者指证。
2015年2月份,法轮功学员被毒打过了四个月后,郭宏杰酒后与派出所里一女协警开车在京娘湖东南一偏僻下山路段与一骑摩托车村民相撞,造成严重事故。骑摩托村民被撞严重,郭宏杰开的汽车四脚朝天翻转,郭宏杰也被压伤,车内女协警也多处受伤。由于担心酒后肇事丢掉工作,郭宏杰竟然丢下车内受伤的女协警逃跑。
当晚,事故科给郭宏杰打电话,通知郭宏杰如果六个小时内不投案自首,将按交通逃逸来定罪。
第二天,郭宏杰跑到事故科推说自己在医院住院。被撞的村民家属为了获得赔偿天天到活水派出所找郭宏杰,吓得他很长时间不敢上班,在赔偿了被撞者很大一笔钱,被撞者答应不追究其交通逃逸后才露面。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毒打/殴打 ;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坐/锁在铁椅子上 ;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打骂;
清身;
谎诈;
非法审讯;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单独关押;
“死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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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张狂,且看作恶者的下场
河北邯郸地区迫害法轮功责任者信息汇编
所在单位:
活水派出所
相关责任人: 活水派出所所长 郭宏杰 手机:13803201001 副所长:李鑫韶 电话: 活水派出所:电话:0310-5975110 0310-5985110 民警王洋:15203302276 赫杰:15631006500 张俊卿:13832053528 李天猛:18931600668 刘哲:15131022500 郭文军:18931600119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11日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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