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一九八三年八月参加工作。二零一二年四月任丹东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同年十月任丹东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二零一五年,杨耀威升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曾历任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安局局长(九九年七7月五日被任命的 610 办公室副主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总队长、丹东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二零二一年八月,杨耀威被免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零年一月期间,绥中地区至少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是陈德文、苏菊珍、范德振、田邵艳。杨耀威作为绥中县公安局局长,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对陈德文、苏菊珍等人被迫害致死负有重大责任。
杨耀威当上公安局长以后,为捞取名利,助纣为虐,配合中共政法委、“610”,操控整个丹东公安系统疯狂迫害法轮功。对全市上万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监视监控,绑架、抄家、拘留、判刑。
丹东市委、政法委、“610”与丹东市公安局秘密策划,经过长期电话监控以及各种监控手段、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深夜至十九日凌晨,按照他们拟定的黑名单,当晚丹东地区一共非法抓捕了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分布在宽甸县、凤城市、东港市。丹东市公安局统一指挥,包括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直属公安分局以及法轮功学员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合计至少一千几百人参与此次绑架。
此次绑架中,丹东东港市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已知姓名的有:张伟、孙永勤、张小平及女儿、林志艳、张敏、孙立凤、陈英娥、孙华、孙毅、于广华、孙立华、孙艳、聂仁、王斌、曲晓东、孙永杰、王芳、于华。
丹东恶党参与此次绑架案的主要责任人
丹东市市委书记戴玉林、市长石光;丹东政法委书记杨峰、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刘丰友;丹东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杨耀威;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毕亚平、高戈、黄显民、田立新、焦体明、姜沈生、朱成功、杨晓东、马伟明、赵洪威、刘文祥与纪委书记姜金利、政治部主任隋国锋;丹东国保支队支队长孙云涛、政委王艳云、副支队长于德庆、副支队长黎祖荣、政治处主任沙月霞、“反×教大队”大队长杜国军与副大队长邹德东、情报综合大队大队长王振宇、机动侦察大队大队长王琦、境外调研大队大队长毕克山、宗教大队大队长辛启春等人;丹东市公安局合作区分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宫春莉与下属前阳边防派出所所长孙亚军等。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杨耀威任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他上任后继续其前任的恶行,继续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他上任四个月,大连市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近三十人被绑架。
杨耀威任职大连市公安局局长以来,从二零一八至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大连市非法判刑42人,全国城市排名第三。绑架138人(2018年大连绑架 117人,全国城市排名第七),非法批捕42人排名全国第二名。大连市在辽宁地区迫害法轮功排名第一。大连公检法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183200元。大连市是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之一。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杨耀威仅在任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的三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内:有9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88人被绑架,422人被骚扰,1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非法抄家222人,年龄最长者9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