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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倩芳


申倩芳


公诉人芮爽(右一)申倩芳(右二)检方书记员王朝阳(左一),庭审结束上车。

简介:
申倩芳
(Shen,Qianfang), 女 , 30岁 ,

住址:燕郊潮白人家三期玉兰园28号楼6单元1201室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检察院人员,生于一九八七年十月,原籍唐山迁安市。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上午八点半,三河市法院第三次开庭,对法轮功学员文杰、马维山非法庭审。法院周围早已布满了特警、法警,在法院东大门前面,有三河市政法委书记崔浩泉,三河市610主任国立臣,三河公安局副政委刘学文,国保大队队长石连东,教导员乔春江,副队长贾志学、刘勇、孟海宏、李伟等都到现场指挥。

休庭期间,就公诉人回避问题,三河市检察院检察长狄文阁,迅速签署检察长令,强行批准芮爽、申倩芳不回避继续上庭。董律师再次依法申请检察长狄文阁回避,法庭又不得不休庭十五分钟,再次强硬驳回合理请求,不得复议。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法轮功学康景泰被挟持到司法局。河北卫视及《河北日报》记者等多人到司法局,问康景泰是怎么学的功、怎样转化的等等拍了几个镜头。十一月十二日河北卫视播放的视频,康景泰说的很多正面的话都被剪掉了,只保留他们认为有用的、可以抹黑法轮功的部分。

十一月十八日,《河北日报》更是添枝加叶、严重歪曲事实报导此事。参与炮制诋毁法轮功视频的主要责任人:三河市“六一零”副主任刘文利、三河市司法局副局长雷建国、三河市司法局矫正股股长乔学松。致使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的主要责任人:三河市“六一零”主任国立臣、三河市“六一零”主任科员周青、审判长马成河、审判员石少林、审判员李莹、书记员张涛、记录员经学荣、公诉人芮爽、申倩芳、检察院书记员王朝阳。

河北三河法轮功学员王莲双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被商伟、贾志学带人绑架。十月份,案卷被三河市检察院退回,十一月份商伟伙等人拼凑所谓证据递检。十二月初又被退回,商伟、贾志学、曹爱博等人又拼凑证据,把王莲双几年来本人看的《明慧周刊》也算为所谓证据,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递检。这是第三次递检,据法律界人士说审理期限为一个半月。此案负责人为三河检察院的申倩芳。

申倩芳明知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受害者、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没有犯罪证据,却滥用职权、网罗事实、故意构陷法轮功学员王占青、马维山、文杰、康景泰和王莲双,致使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枉法冤判:王占青六年、马维山和文杰各五年、康景泰判三缓三,王莲双一年。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申倩芳的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被免。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申倩芳电话:13930642760。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法轮功-河北三河市多个公检法人员遭恶报
河北三河法轮功学员王莲双面临非法起诉
河北三河市610副主任刘文利恶行
当事人、律师当庭指出-公诉人蓄意诬告陷害

所在单位:

三河市检察院三河市检察院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4日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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