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杨永梅,日前遭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两年。法院没有通知律师,律师去会见杨永梅时才得知此情况。
家人为杨永梅请了律师。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十月份,辩护律师多次去蛟河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提交代理手续委托书等,却一次次地被拒门外。有一次正巧在法院见到主管此案的庭长孙兆强,律师说明来意,结果孙兆强立刻推辞有急事,让找另一具体办案人,却不告知姓名。辩护律师只好找到具体办案的科室,结果科室的人又让他去找门卫的保安,就这样被推了出来。
吉林省蛟河市法河沿村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德宽,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被警察绑架,九月七日前后遭非法庭审。日前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主审法官法院刑事庭庭长孙兆强。
孙兆强,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二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据知情人透露,孙兆强跟多年前吉林市一起杀人案有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涉嫌严重违法,被带走调查。
二零一三年五月开始,孙兆强担任蛟河市法院刑事庭庭长期间,很多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甚至重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勒索大量现金。作为当地主要主政官员,孙兆强对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