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龙泉监狱三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狱警杨泳洪和犯人抓住大法弟子张自琴的头发强行拍照。此前此后她曾多次对大法弟子强行拍照、录像。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在成龙泉监狱医院午觉时大法弟子睡着了,杨泳洪来大法弟子床前反复拍照,不知拍了多少。
龙泉监狱一面用饥饿折磨大法弟子,摧垮大法弟子的意志,狱警杨泳洪(龙泉监狱三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一面又指使犯人强行剪大法弟子的头发。四月十五日把大法弟子的头发剪的只剩几分长。
四川龙泉女监三监区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四十几岁,警号5104299.所有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各种暴力都是她指使的。她对包夹说:“一个个的往死里整,整的她们生不如死。”有的包夹暗地里说:“杨泳洪的心太歹毒了。她们(法轮功学员)慈眉善目,我下不了手。”这种人杨泳洪认为不得力,不久就弄到车间干活去了。
杨泳洪亲口对法轮功学员说:“我不整死你,我要让你生不如死。你检查不出伤来,我要全部给你整成内伤,让你出去都生不如死。”真是魔鬼的狂言。杨泳洪为魔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卖力卖命。入监没收全部衣物、被严管的不准购物等等非人道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的违法规定,全是她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招数。如,一般的刑事犯在未完成生产任务时,每个月月底可以进超市购买一百元钱的日用品。而对法轮功学员呢,即使完成了生产任务,要去超市购物,就得打报告申请,报告必须署名是罪犯×××,否则不准购物;再则,就是做的“作业”没按她的意图诽谤大法,都不准购物。四川遂宁六十七岁的蒲先芳老太太,由于她的“作业”写了大法书中的几句诗词,五个月不准她去超市,同时不准任何人借任何一样日用品如牙膏、肥皂、洗衣粉、洗发水、卫生纸等等东西给她,谁借处罚谁。
杨泳洪还随心所欲的破坏监狱法,剥夺被监管人员的探视权。蒲先芳的女儿专程从上海来看母亲,杨泳洪不准见,电话也不准打。
抢劫犯徐桦,乐山人,判了二十年;诈骗犯马骁,乐山人,判了十三年;闵含梅,遂宁人,是贩毒、抢劫、非法持有枪支的罪犯;被判无期的陈蓉,是吸毒、贩毒的杀人犯;韩秀敏、陈娣是被判无期徒刑的毒贩等等,这些人心狠手辣,在减刑的诱惑下,下毒手迫害法轮功学员。三监区的大都知道,犯人马骁和闵含梅两人整刘小林和钟水蓉这两个年轻一点的法轮功学员,整的最厉害。这些人是杨泳洪培养的打手和工具,只要有恶警杨泳洪在后面唆使、撑腰,她们什么缺德的事都干的出来。这些人本来就罪孽深重,杨泳洪本应该关爱她们,挽救她们堕落的灵魂,而她没有这样做,反而利用和放纵她们人性恶的一面为我所用,毁灭她们最后一点仅存的人性与良知,把她们往地狱里推。
恶警杨泳洪安排犯人陈蓉,每天留在监室里写诬蔑诽谤、歪曲丑化法轮功的小品,拿给犯人表演。指使、胁迫她人诽谤佛法,杨泳洪真不知自己有多大的罪。
杨泳洪作为一名执法的警察,目利用自己的职务不准其他女人使用卫生必需品,指使人用牙刷刷女人的下身,足见杨泳洪这个身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女儿的女性,已经没有了对女人的尊重,没有了做女人的尊严,没有了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可悲呀。无法纪,警察法、监狱法、刑法、宪法,对她来说,就象一纸空文。一些从三监区出来的法轮功学员或刑事犯,对杨泳洪的邪恶与无知都摇头叹息。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陈碧慧被送往成都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期间,狱警强迫她每天做十几个小时的奴工,不准她买日用品(包括厕纸);不准洗衣服,只能用冲厕所的水过一下;不让睡床上,让她睡地铺,有时只能睡三个小时左右。天天被谎言高压洗脑,例如,被狱警强制站到离电视一米,看诽谤诬蔑法轮功的造假电视新闻,闭一下眼睛都不行。狱警以治疗高血压为由,强制她吃药,陈碧慧表示自己没高血压,不吃;恶警杨泳洪强迫她穿 “约束衣”酷刑折磨,然后,叫四个犯人把她抬到卫生院。陈碧慧高喊“真、善、忍好!”被硬塞脏毛巾堵嘴。陈碧慧被单独关在一间屋里,每天被罚站十几个小时,甚至站到下半夜二、三点钟,致双脚血肿,不良于行。某日,她上厕所摔倒,脚摔出血。陈碧慧要求坐一下,狱警、犯人都不准。只有吃饭时,才准把报纸铺在地上坐。警察指使犯人天天逼她写“五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她不写,遭恶人骂。恶警指使刑事犯杨开芳用杂志卷成筒状往陈碧慧的胸口戳,直到她胸口血肿、发乌,皮开肉绽。
三监区法轮功学员钟水蓉,因为不转化,每天被狱警杨泳洪安排诈骗犯马骁,贩毒、黑社会恶徒闵含梅毒打,恶徒们边打边说:“杨警官叫我用书隔着打,这叫‘隔山打牛’,只有内伤,不见外伤,打死你还无法验伤。”
二零一七年九月,七十四岁的卢光信再次被严管,不让她出工,一天到晚就在监室里罚站。狱警杨泳洪非要逼迫她写两句话,某某某是邪教,某某某是骗子。写就可以坐下来写,不写就无休止的站。杨泳洪知道她写不起字,就说:一笔一画的照着画都要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