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海明因想出国办护照被恶人举报,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被绑架批捕关押,案子已被检察院和法院退回两次:第一次肥乡县公安局长潘纪强将武海明报检察院后,因武海明没有任何犯罪事实而被检察院退回。
公安局长潘纪强没有任何理由将武海明定罪,打算三两天就放人,这时县委书记殷立君、政法委书记魏锡平将案子压住,不让放人。
潘纪强先以敲诈三万元,将武海明取保候审。因武家庭困难,家人没有当即兑现而恼羞成怒:不要了!钱不要了,我非得起诉他不可!果真,家人凑齐了钱去送,潘纪强真的不要了,很快案子又送到检察院,检院就将武海明起诉到法院。三月底,法院将案子退回公安局。
再则,公安局长潘纪强为寻找蛛丝马迹绞尽脑汁,将武海明的计算器送到国家公安部要求鉴定,但公安部没有给他做鉴定而将武海明的机算机原物退回。
邯郸市法轮功学员栗从春、李明涛、万梅花、罗金玉、王英茹五人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在肥乡县县城被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两辆车和车里放的钱、物等东西均被肥乡县国保扣押。之后,肥乡国保警察怀疑扣押的车辆与法轮功学员申有亮有关,遂于三月十四日伙同峰峰警察又绑架了申有亮。目前,栗从春、李明涛、申有亮被非法关押在肥乡看守所,万梅花、罗金玉、王英茹被非法关押在邯郸第二看守所。
此次迫害主要责任人是:肥乡县县委书记殷立君、县长赵洪山、政法委书记魏锡平、县公安局长潘纪强、政委尚庆武。
河北邯郸市肥乡区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对栗从春等六人第二次非法开庭,对栗从春、李明涛、申有亮、万梅花、罗金玉、王英茹六人非法宣判:栗从春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五千;李明涛被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四千;申有亮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千;万梅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千;罗金玉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千;王英茹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千。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通知家属会见,家属们问看守所所长连玉河,要往哪里送?连玉河说不知道。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有消息透露:栗从春、李明涛、申有亮三人被他们送到监狱,之后又将武海明送到监狱。家属听到消息后又到肥乡看守所去问:看守所有的说没送,有的说不知道。问法院,法院说不知道;问公安局,公安说不知道。冀东监狱也没有通知,被送的人也没有电话。四月初,申有亮给家人通了电话,其他家人想:可能都被送到河北冀东监狱了吧?因为其它监狱都不接收炼法轮功的人了。
早在办此迫害案初期,肥乡区看守所所长连玉河就刁难律师会见当事人栗从春。律师董前勇曾三次千里迢迢到肥乡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连玉河挖空心思,想方设法阻止、刁难律师会见:看守所办公室执班人(女)拿出纸笔:说领导说了,要你写上“法轮功是某教”就让你会见,律师说这不是法律,这也太无知可笑了;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六日上午,董律师第三次来到肥乡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连玉河依旧刁难阻止,要律师29日再来,说二十九日领导上班可以安排会见。而二十九日就是腊月大年三十(新年的前一天),连玉河纯粹是在刁难律师,但董律师还是按时间给连玉河要了电话,但连玉河没有接。董前勇律师在实在无耐的情况下,给邯郸市市长热线通了电话,反映了肥乡县看守所执法犯法、滥用职权和不作为等行为。并写了要求看守所赔偿三次刁难、阻止、不安排律师会见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和律师会见手续一并交给看守所接待处。
连玉河滥用小小权力、敢于这样胡作非为,阻止正当律师会见、隐瞒被冤判人员情况,是受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长潘纪强的教唆,他们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执法犯法,干着违法犯罪见不人的勾当。
二月二十八日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过去了,家人连件洗换的衣服都无法送去。三位女法轮功学员到现在都不让家人会见,家人忧心!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四日下午五时许,三河市燕郊法轮功学员隋丽先老太太在家中被绑架,私人物品被抄走。在三河市公安局局长潘纪强的强力推进下,大约十天隋丽先即被非法批捕,构陷隋老太的所谓“司法程序”随即进入检察院阶段。
二零二四年四月份,在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公安局局长潘纪强等人的推动和施压下,短短的十几天,就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其中两位被非法刑事拘留,六位被非法行政拘留。目前,李春丰仍被劫持在三河市看守所,另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11点,河北廊坊三河市杨庄镇派出所三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刘杰家敲门骚扰,要对合法公民刘杰非法拍照。三个警察一个叫郝天景,一个叫霍志远,另一个拿着手机伺机拍照。警察说:“是三河市公安局局长潘纪强让我们来的。”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上午约十点,三河市公安局局长潘纪强,在公安局开会现场被抓;上月中旬,三河市燕顺路派出所所长贾冬明,与三个副所长一同被抓,并很快交代诸多黑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