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高级法官,鞍山市铁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主要分管刑事审判庭、政治处、审判管理办公室、院办公室工作。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度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二零一五年政法“优秀警察”。
温强的“三等功”从何而来?温强无视宪法的存在,给负责法轮功案件的法官施加压力,听从鞍山市政法委、六一零非法组织的指挥,栽赃陷害按内定的年限冤判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七名法轮功学员商静、郭素芳、张旭、唐超、高素娟、姚元东、龙刚被沈阳公安局、鞍山铁西公安分局联合绑架并非法抄家。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罗织罪状,将七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鞍山市铁西区法院。此案件由鞍山市铁西区法院副院长温强亲自主管,并有三个法官审理此案,法官史修岩(负责构陷高素娟、姚元东)、法官佟守辉(负责构陷商静、龙刚、张旭)、法官侯丽娟(负责构陷郭素芳、唐超)。
鞍山市铁西区法院曾预谋将七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和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非法开庭审理,但未得逞。
案例一: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上午八点三十分,辽宁省鞍山铁西法院非法开庭冤判法轮功学员张旭三年、商静四年、龙刚二年(监外执行)、郭素芳三年零三个月、唐超二年、高素娟三年(监外执行)、姚元东二年(监外执行)。其中正值壮年的43岁的龙刚和64岁的高素娟两人已经离世,这离世的两人都曾被送到所谓的爱心教育基地进行强迫洗脑,在高压下违心的写下了悔过书,虽然监外执行但是长期受到中共警察的骚扰和胁迫,整日在痛苦中度过,郁积成病医治无效离世。
案例二: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66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素环老人坐在轮椅上被强行推到了法庭,这次主审的法官是主管迫害法轮功的铁西区法院副院长温强,当时的一把手院长是李君。因为当时许多法官经常接到海外法轮功学员的电话,明白了真相没有人愿意接手法轮功的案子,温强只好自己出庭进行非法开庭,最后冤判刘素环四年。
这次审判的公诉人是刘梦,孙典军律师说: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最后,律师根据刘素环的身体状况,当庭向法庭递交了一份“保外就医”的申请。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至今刘素环老人遭受多次非法抄家绑架,被劳教一次,非法判刑三次,累计迫害时间十五年之久。妹妹刘素芝也多次遭受迫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累计迫害时间长达十四年。
温强,五十六岁,四级高级法官,鞍山市铁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主要分管刑事审判庭、政治处、审判管理办公室、院办公室工作。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度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二零一五年“政法优秀干警”,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被带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