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峰,一九六三年三月生于浙江省乐清县南岳镇。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先后任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乐清市委常委、副市长;二零一五年二月任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云峰在雁荡山担任局长时,灵峰风景区内的金鸡峰上,出现了法轮大法真相的喷绘字样,他不仅花了数万元,让飞渡队将石体凿掉,还让乐清610办(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住进雁荡山的朝阳酒店进行调查,被监管的每个法轮功学员都由四、五个人员跟踪调查、监控,持续调查了好几个月。期间,乐清610办都住在他安排的酒店,费用由管理局支配,并扬言中央要下来查,非要查出谁喷的。
数月后调查无果,610离开,但他对法轮功学员的监视一直持续到他离开管理局。当他离开时,下面的员工都谴责他,因为在职期间,要解决的管理局内的问题都没有解决,而他花了大量费用去治好人。从来没有一个局长当的像他那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