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三日出生,原在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刑庭工作。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李震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办理过多起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为了向中共邀功领赏,李震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把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法轮功学员关进监狱。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上午九时,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非法开庭,审理赵静、贺立中被构陷一案,赵静被冤判五年,赫立中被冤判三年,主审法官是李震。两人不服此判决,上诉到抚顺市中级法院。抚顺市中级法院又作出维持非法原判的终审判决。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李震被调到望花法院任副院长,分管刑事案件及扫黑除恶等工作。李震新官上任三把火,在疫情期间,仍然参与迫害法轮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