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国保李伟忠、严某、韩某、吴某、政法委李某、610李某,闯到梁剑君的工作单位,强行押着梁让他带路回家。
梁剑君老师被捕后,家中只剩下他的妻子和十岁的女儿。梁妻多次讨公道,请求当地610头目黄学斌、国保大队长李伟忠放人。此二人让曹女士出卖当地法轮功学员,或者让她转化自己的丈夫。有一次梁妻遇上黄学斌,要求黄放人,黄就恐吓她,大意是不要跟他提法轮功,如果再提这几个字就把梁妻抓起来,抓起来后再跟他讲。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曹女士写了一封给广东省信访办的信《关于广东省乐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李伟忠警察滥用职权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检举信》,当时受到邮局经理阻拦拒绝邮寄,并私自当着主人的面翻阅了信件,后来曹到另一个邮局里,才得以把信寄出。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曹女士携女儿分别到乐昌维稳综治办610、政府信访办、公安局信访办递检举信;当曹来到检察院控告申诉科递检举信,申诉科里的一男职员把信传给一个女职员刘小姐,刘打开检举信看后问到:里面所写大法书籍是怎么回事?曹说法轮功是合法的,是佛法。紧接着刘就去打了个电话,打完电话回来就开始大发脾气,扬言法轮功的信一律不受理,随后把信推了出去给曹。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八点多,广东省乐昌市法轮功学员曹丽萍被乐昌市政法委、610联合宜章县国保绑架。乐昌市国保大队长李伟忠带领韩震、吴志勇(穿便服)、还有两个穿警服女警绑架法轮功学员曹丽萍至三水洗脑班(对外称“广东省法制教育管理所”)迫害。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乐昌公安国保大队长李伟忠受当地610指使,带着一大班人私闯民宅,强行绑架七旬老人胡宗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