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付川,曾担任宁河区办公室主任多年,是区常委委员。二零一六年二月担任宁河区政法委书记,同时还任区宣传部部长、区工会主席等职务。
二零一六年二月份,张付川担任了宁河区政法委书记,同时还任区宣传部部长、区工会主席等职务。张付川在任区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期间,紧紧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污蔑诽谤法轮功,操控公、检、法绑架、非法关押、冤判法轮功学员,用残暴的手段迫害他们,并对社区民众和中小学生毒害和欺骗,利用现场会、展板、公开信、强制签名等活动,将恶党对真善忍大法的仇恨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散布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造成了许多恶劣后果罪恶。在张付川任政法委书记期间,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在张付川任政法委书记期间,被非法判刑的有马玉敏、莫伟秋、陈元华等五人。虽然张付川遭恶报身亡,但因其在职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王春兰非法冤判四年,而被追查国际追查其主要迫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