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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万珍 99年7.20时,县里派出所让在他们写的东西上边按手印,因为自己不识字,也不知是什么内容,就想,按就按,怕你不成。现在悟到是不对的,现声明按的手印不算数,一切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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