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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徐承早

    我于2000年7月27日被抓,是由于和几个同修印制、运输讲真象材料,被非法判4年。于2000年11月8日被送到监狱。由于我坚持信仰“真、善、忍”,说法轮大法好,不配合邪恶,所以在狱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近三个月。监狱当时的二中队的支部书记(即指导员)庞惠强,指使狱中的服刑人员,给犯人以减刑得奖的许愿,对我施加各种各样的压力。它们五、六个人殴打我五、六次,用拳头打,用膝盖撞,我被打倒之后,用脚踢,当时真是遍体鳞伤,青一块紫一块,最难忍受的是它们踢我的两大腿的外侧最敏感的地区,造成了双腿整个都是紫色,淤血达一个多月时间。后来双腿又肿起来,直到双脚,肿起很高,根本走不了路,得有人架着才能走。脸色发黄,连眼白都变成了黄色,是由于双腿内毛细血管破裂造成的。就这样,向庞惠强这个指导员反映它们打人情况时,它竟不以为然的说,谁能证明打你了呢?这就是××党的支部书记的所作所为。它们迫害大法弟子的流氓手段还有:用筷子使劲的扎胫腰部、大腿部位。直到现在,我的腰部、大腿部位还能看到伤疤。我的左手食指有一块冻伤,那部位的厚皮掉了象大拇指指甲那么大一块,它们用沾满方便面盐包的手使劲的往我的伤口处捻,鲜血顺着手指流下来。当时是冬天,疼得我出了一身的汗,而那个恶警张建国却在一旁看着冷笑。这就是社会主义时期的“文明”监狱!后来,恶警又用三根电棍电击达2小时。当时被电得钻心的疼,象无数根钢针扎進体内,心跳的次数立刻猛增,精神恍惚。平时经常用一、二根电棍折磨我,有五、六次之多。这还不算,白天它们指使服刑人员强行对我实行所谓“军训”,用这种方式惩罚人:不停的围着蓝球场跑,我采取反抗,它们就给我戴刑具,曾给我戴手铐达6天之久,夜里也不给摘。戴脚镣、戴手铐也强迫跑步、干活。白天跑步,夜里是它们“热心帮助”我的时间。每天夜里11点,狱警找我“谈话”,一直谈到第二天凌晨三点。整个“谈话”都在是骂人,满口污言秽语。回来后,由犯人轮班看着我,不许睡觉。一连几天几夜不许睡觉。挨打,电棍电,体罚这些身体上的折磨,我能顶住,但是长期不让睡觉使我的耐力达到了极限,精神恍惚,那种形式的迫害,我真的顶不住了,迫不得已的写了简单的“决裂”。后来,我于2001年7月20日狱中座谈会上,当时有4个狱警,20多个同修,我讲了最终要还法轮功一个清白。2001年10月1日前,我发表了声明:以前写的“决裂书”作废。2002年我仍坚持“法轮大法好”,信仰真、善、忍,但是均因对大法的理解不深,不知发正念,又写了“决裂书”,并在出监前,写了各种“材料”。现我严正声明:在狱中,在高压迫害下被迫所写、所说的一律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跟着师父走,按“真善忍”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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