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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凤云

    我于一九九八年得法,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道路。在修炼中,我一直遵照师父的教导,按一个大法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在社会上做一个好人。修炼一段时间后,我身心都有了很大变化,所有的病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邪恶集团开始了对法轮功的迫害。街道办事处把我们叫到公安局开会,逼迫我们交出大法书籍,写“不修炼”的“保证”。当时我在怕心的作用下,把大法书交了,也在“保证书”上签了字。但我知道大法好,还是在家偷着炼。现在我醒悟过来了,知道这是完全错误的,交大法书和签字,就是对大法的师父的背叛,是对邪恶的妥协,这是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过去我所做过、写过、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要按照师父的教导,每天做好三件事,抓紧时间弥补,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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