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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香 我1996年得法,99年7.20法轮大法遭到迫害,我于2000年7月份進京上访讨回公道,被扣住,被市公安去车拉回当地派出所,第二天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恶警对我严重体罚,强制劳动让我放弃炼功,我就不听,我就要炼,打死我也要炼。后来恶警也没办法,他们给我代写了个“保证”,叫我签个名,因为我识不几个字,他们写的什么我也不知道。当时认为反正不是我写的,签个名没什么。后来被非法拘留了37天,又罚款10000元,取保候审才回家,几年通过学法看资料,认识到这是配合了邪恶。我真对不住师父对我的苦度和慈悲等待,今天严正声明别人给我代写的“保证”、对大法不利的言语我都不承认,全部作废。做好师父教导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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