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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任珍妮

    我是从1999年2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在这段日子里,我的身心得到了很大的升华,明白了人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上。到99年7.20以后,受到江氏邪恶集团的迫害,自己的执著心没去,2000年主动接受洗脑。这几天来,想起这件事就非常后悔,悔恨之意无法言表。是师父的大慈大悲再次给了我这次机会,我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做好、担负起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重大使命和责任,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一定要跟师父回家。我镇派出所警察让我写的“保证书”从即日起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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